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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类中毒

常用酚类药物有石灰酸(苯酚)、来苏儿(煤酚皂溶液)、木馏油、雷锁辛(间苯二酚)、六氯酚、臭药水(煤焦油皂溶液)等,其中以石炭酸的毒性和腐蚀性最大。酚类对皮肤、黏膜有刺激、麻痹起坏死的作用,吸收后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是先兴奋后抑制,并能直接损伤和小管等。小儿中毒多因误服所致;若用大量涂擦皮肤,亦可因迅速吸收而中毒。酚要用于生产酚醛树脂,也用于石油、制革、造纸、肥皂、玩具、香料、染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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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

要用于生产酚醛树脂,也用于石油、制革、造纸、肥皂、玩具、香料、染料等工业。医药上用作止痒、消毒和防腐等。在酚的生产和应用过程中,均可有接触机会。易呼吸道、肠道、完整和擦伤的皮肤吸收。

临床表现

急性酚类中毒要系服和皮肤吸收所致。除非是接触高浓度的酚类,否则一般中毒的表征皆不严重。成人服酚类的致死量多在10~30g,但也有报道服4.8g致死,而摄入65g纯酚和120g粗酚抢救存活。误服后,立即出现口腔咽喉烧灼感、腹痛、呼出中带酚味、脸色苍白,伴冷汗、瞳孔扩大或缩小,并可有明显发绀。许多病例可在服后数分钟出现无力意识丧失搏通常微弱和缓慢,偶见增快。中毒早期呼吸增快、晚期减慢,体温早期波动在37℃上下,晚期增高。压常下降,重者数小时后休克。偶可见全身震颤、阵发性强直性抽搐、面部或肢体个肉颤搐。最终常死于呼吸衰竭。严重中毒存活者常继发损害和肺炎脏损害多发生在48小时后,出现少尿蛋白尿和尿毒症。

皮肤接触后,局部出现红斑或呈无痛性苍白色,严重病例皮肤被腐蚀和坏死。较大面积皮肤污染时,可皮吸收中毒。表现为律失常(室上性或室性)、休克代谢性酸中毒等。尚有通气过度、损害和高血红蛋白血症的报道。

吸入高浓度酚类,可迅速出现头痛头晕无力视物模糊,体温、搏和压下降。严重者出现意识障碍抽搐水肿呼吸衰竭,常并发损害。

酚类溅入眼,可起结膜和角膜灼伤。接触酚类的工人可发生刺激性接触性皮炎,但酚类不是致敏原。

长期接触低浓度酚类,可出现头痛头晕失眠、易激动、恶心呕吐困难、食欲缺乏唾液分泌增多腹泻等。少数人可有功能异常。

检查

1.液、尿液、液中药物的定性及定量测定,对诊断有参考意义。

2.动脉分析、氧饱和度监测,可以了解呼吸抑制程度。

3.液生化检查如糖、转氨酶、尿素氮、酐、电解质等及电监护,可判断机体损害程度。

诊断

据确切的接触史和临床表现,急性酚类中毒的诊断一般并不困难。呼出呕吐物或患者身上带有的酚味以及尿呈暗黑色,有助于明确诊断。对接触史不明或不能提供病史的患者,或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应收集患者的接触物、呕吐物、尿和标本后,进酚类的定性和定量测定。

治疗

急性酚类中毒无特效解毒要采用一般急救措施和对症治疗。

皮肤接触者应立即去被污染的衣物,用浸过聚乙烯乙二醇-300(PEG-300)或聚乙烯乙二醇和甲基化液(2:1)的棉花反复揩洗被污染的皮肤,也可将玷污的皮肤浸入上述清洗液中,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如污染面积较大(大于体表面积10%),则首先用大量清水淋。数分钟后再用浸过PEG-300或聚乙烯乙二醇和甲基化液的棉花揩洗。皮肤被酚类灼伤时,用饱和硫酸钠溶液湿,并灼伤作进一步处理。酚类溅入眼时,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眼灼伤处理。

吸入接触者,应立即离现场,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及其他对症治疗。

服者如意识清晰,立即蓖麻油或其他植物油15~30ml并催吐。如催吐失败,应迅速用温水或牛奶。每次300ml左右,直至洗出液无酚味为止,最后给予蓖麻油或其他植物油。如酚类进入肠道时间较长、黏膜已被严重腐蚀时,不能再用植物油,否则会增加酚的吸收。洗插管时务必谨慎,以免食管穿孔。据病情,给予吸氧、静滴注高渗葡萄糖液,防治水肿水肿和保护功能等处理。酚类吸收量较大或有损害等重症患者,可采用液净化疗法。国外据动物实验结果,建议严重中毒患者可静滴注碳酸氢钠溶液。

预防

中常用的酚类产品如来苏消毒液,浓度低。皮肤接触时一般不产生症状。接触的量大时用清水冲洗。

职业中经常接触酚类产品的工人。应当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尽量避免皮肤、眼睛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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