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性眼外伤
病因
(一)腐蚀性致伤物
1.酸性致伤物
(1)无机盐及其化合物硫酸、磷酸、铬酸、硫化氢和氟化物等。
(2)有机酸石炭酸、醋酸、磷酸、铬酸、硫化氢和氟化物等。
2.碱性致伤物
(1)碱金属及其化合物钠、钾和氢氧化钾等。
(3)其他氨、来苏和卤水等。
3.非金属腐蚀剂
砷、硒、磷、氮、硫和硅的化合物、氧化钙等。
(二)细胞毒类物质
包括烃类、醇类、醛类、酮类、酯类、醚及有机氧化剂。
临床表现
1.伤眼一般有明显刺激症状,如眼痛、怕光、流泪、眼睑痉挛等,可有视力下降。
2.球结膜充血水肿或缺血、呈苍白坏死,角膜水肿、雾样浑浊或呈瓷白色浑浊,前房水闪辉阳性或呈纤维素性渗出或呈积脓,瞳孔较正常缩小,有的看不清眼内结构。
检查
1.详细询问患者外伤史,包括致伤原因,致伤物种类、浓度、温度等。
2.必须注意患者全身情况,如休克、颅脑外伤、感染等。合并全身外伤者,应请有关科室医生进行诊治。对局部检查必须轻巧,不可压迫眼球,必要时滴表面麻醉剂。如合并颅脑外伤时,未经神经科检查前不要散瞳。
4.对化学烧伤应描述其范围和程度,磷烧伤时注意创面有无磷臭味,并应在暗处检查有无磷光。
5.检查每眼的视力及功能,除有明显眼球穿通伤外,应尽可能检查眼底,必要时散瞳检查。
6.注意健眼视力、眼球前后各部情况,有无交感性眼炎。
诊断
治疗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