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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颌面部软组织损伤

口腔颌面部软组织损伤从损伤的类型可分为擦伤、挫伤、刺伤、撕裂伤和撕伤等;从损伤部位可分前、眉弓、眼睑、、颊、(上、下)、颏牙龈底等。面部软组织的特点是皮肤薄而嫩,富有弹性,皮下组织疏松含有表情,因此外伤后出多,肿胀明显,裂较大。此外,还应注意到面部解剖的特殊结构,如涎腺及其导管,面神经和三叉神经等。口腔颁面部如颊、及眉部为人体暴部位,无论交通事故、外伤及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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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口腔颁面部如颊、及眉部为人体暴部位,无论交通事故、外伤及战争等均可起这些部位软组织损伤。

病因

  伤因和伤情不同可分为擦伤、挫伤、切割伤、刺伤、挫裂伤、撕裂伤、咬伤器伤等。

临床表现

  (一)擦伤(abrasion wounds)

  挫伤是皮下及深部组织遭受损伤而无放创。伤处的小管和淋巴管破裂,常有组织溢血成淤斑,甚至发生肿。要特点是局部皮肤变化、肿胀和疼痛。挫伤的治疗要是止、止痛、预防感染、促进肿吸收和恢复功能。早期可用冷和加压包扎止。如肿较大,可在无菌条件下,用粗针头将液抽出,然后加压包扎。已肿者1~2天后可用热、理疗或以中药外,促进肿吸收及消肿如有感染,应予切,清除脓液及腐败凝块,建立流,并应用抗生素控制感染。

  (二)挫伤(contusion wounds)

  这类损伤的皮肤和软组织已有裂。刺伤的创小而伤道深,多为盲管伤。刺入物可将砂土和细菌带至创深处。切割作的创缘整齐,伤及大管时可大量出。如切断面神经,则发生面瘫。刺、割伤的治疗应早期外科处理,即清创术。

  (三)刺、割伤(incised and puncture wounds)

  为较大的机械力量组织撕裂或撕,如长发辫被卷入机械中,可将大块头皮撕,严重者甚至可将整个头皮连同廓、眉毛及上眼睑同是撕。撕伤伤情重,出多,疼痛剧烈,易发生休克。其创缘多不整齐,皮下组织肉均有挫伤,常有面裸。撕裂伤应及时清创,复位缝。如切断面神经,则发生面瘫。刺、割伤的治疗应早期外科处理,即清创术。

  (四)撕裂或撕伤(lacerated wounds)

  为较大的机械力量将组织撕裂或撕,如长发辫被卷入机器中,可将大块头皮撕,严重者甚至可将整个头皮连同廓、眉毛及上眼睑同是撕。撕伤伤情重,出多,疼痛剧烈,易发生休克。其创缘多不整齐,皮下组织肉均有挫伤,常有面裸。撕裂伤应时清创,复位缝。如撕伤有管可者,应即作组织再植术;如无管可供,在伤后6小时,可将撕的皮肤在清创后,切削成全厚或中厚层皮作再植术。如撕组织瓣损伤过重,伤后已超过6小时,组织已不能利用时,则在清创后,切取健康组织游离移植消灭创面。

治疗

  一、口腔颌面部损伤的清创术

  口腔颌面部损伤伤员只要全身情况允许,或过急救好转,条件具备,即应尽早对局部创早期外科处理,即清创术(debridement)。清创术是预防创感染和促进愈的基本法。

  (一)冲洗创

  细菌在进入创6~12小时以,多停留在损伤组织的表浅部位,且尚未大量繁殖,容易通过机械的冲洗予以清除。先用消毒纱布盖住创,用肥皂水、外用盐水洗净创四周的皮肤;如有油垢,可用汽油或洗洁擦净。然后在麻醉下用大量生理盐水或1%~3%又氧水冲洗创,同时用纱布团或软毛刷反复擦洗,尽可能清除创的细菌、泥沙、组织或其他异物。在清洗创的同时,可以进一步检查组织损伤的情况。

  (二)清理创

  冲洗创后,周皮肤消毒、铺巾、进清创处理。原则上尽可能保留颌面部组织。除确已坏死的组织外,一般仅将创缘略加修即可。及眼睑等处的撕裂伤,即使大部分游离或完全离体,只要没有感染和坏死的情况下,也应尽量保留,争取缝回原位,仍有可能愈

  清理创时要进一步去除异物。可用刮匙、刀尖或止钳除嵌入组织的异物。组织如有金属异物,表浅者可借助于磁吸出;深部者要通过X线摄或插针X线定位后取出。但如创有急性炎症、异物位于大管旁、定位不准确、术前准备不充分或异物与伤情无者,可暂不摘除。

  (三)缝

  由于口腔颌面部运丰富,组织再生力强,即使在伤后24小时或48小时之,均可在清创后严密缝;甚至超过48小时,只要创无明显化脓感染工组织坏死,在充分清创后,仍可严密缝。对估计有可能发生感染者,可在创放置此流物;已发生明显感染的创不应作初期缝,可采用局部湿,待感染控制后,再作处理。

  首先要缝鼻腔上颌窦相通的创。对裸面应争取用软组织覆盖。创较深者要分层缝,消灭死腔。尤其对面部创的缝要用小针细线,创缘要对位平整,尤其在及眼睑等部位,更要细致地缝

  如有组织缺损、移位或因水肿、感染,清创后不能作严格缝时,可先作定向拉拢缝,使组织尽可能恢复或接近正常位置,待控制感染和消肿后再作进一步缝。这种定向拉拢缝法常用钮扣褥式减张缝或金属丝、定向缝法。

  口腔颌面部软组织损伤

  口腔颌面部软组织伤可以单独发生,也可以与颌、面骨折同时发生。各类损伤的临床症状和处理法也各其特点。

  二、口腔颌面部类软组织损伤的处理特点

  (一)损伤(lingual injury)

  1.组织有缺损时缝应尽量保持的长度,使缝后的创呈前后纵为向。不要将尖向后折转缝,以防体缩短,影响功能。

  2.如的侧面与邻近牙龈面与底粘膜都有创面时,应分各部的创;如不能封所有的创面时,应先缝的创,以免日后发生粘连,影响活动。

  3.组织较脆,活动性大,缝处易于撕裂,故应采用较粗的丝线(如1号或4号线)进创缘稍远些进针,缝得深一些,这样可多带一些组织,并打三叠结,以防创或缝线松,最好加用褥式缝

  (二)颊部贯通伤(penetrating buccal injury)

  颊部贯通伤的治疗原则是尽量和消灭创面。

  1.无组织缺损或缺损较少者,可将口腔粘膜、和皮肤分层缝

  2.口腔粘墓我缺损或缺损较少而皮肤缺损较多者,应严密缝口腔粘膜,穿通创。面颊部皮肤缺损应立即皮瓣转移或游离植皮,或作定向拉拢缝。如遗留缺损,以后再整复治疗。

  3.较大的面颊部全层洞穿型缺损,可直接将创缘的口腔粘膜与皮肤相对缝,消灭创面。遗留的洞缺损,后期再整复治疗。如伤情和条件允许,也可在清创术时用带蒂皮瓣、游离皮瓣及植皮术双层修复。

  (三)损伤(palatal injury)

  硬组织撕裂伤作粘一膜缝即可。软贯穿伤,应分侧粘膜、侧粘膜。如硬组织缺损或鼻腔上颌窦相通者,可在邻近转移粘-膜瓣,封和缺损,或在硬两侧故松弛切,从面分离膜瓣后,将贯通处拉拢缝。硬面裸处可自。如部缺损太大,不能立即修复者,可暂时做,使口腔鼻腔隔离,以后再手术修复。

  (四)及眼睑断裂伤

  及眼睑断裂伤,如离体组织尚完好,伤后时间不超过6小时,应尽量设法缝回原处。缝前,离体组织应充分清洗,并浸泡抗生素溶液中。受伤部位应清创术,并修剪成新鲜创面,用细针细线作细致的缝。术后注意局部保温。全身应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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