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磨汤口服液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毫升,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3~5天。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注意事项
1.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药或遵医嘱; 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 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均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标准 WS-10040(ZD-0040)-2002-2012Z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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