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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性脾破裂

外伤破裂,在战时和平时均较常见,可发生在性损伤(部皮肤完整,腔未与外界相沟通),也可发生在放性损伤(部皮肤丧失完整性,与外界相沟通)。发生率高可由其外伤发生机制解释,1965年Gieseler的实验明:不但左侧部直接的创伤可以造成损伤,间接的打击亦能造成外伤脾脏壁 的紧密结以及周围韧带的紧密固定限制了脾脏突发的运动,特是当压力剧烈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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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

外伤

发生率高可由其外伤发生机制解释,1965年Gieseler的实验明:不但左侧部直接的创伤可以造成损伤,间接的打击亦能造成外伤脾脏壁的紧密结以及周围韧带的紧密固定限制了脾脏突发的运动,特是当压力剧烈增加时,脾脏的上下极很狭窄,而其面又弯成一个极度凸出的态,而其底部又过度伸展使脾脏极易横断,外伤时,的压力和的压力都增加了,同时的增加又导致其受伤可能性增大。

间接的冲击力

怀孕期间间接的冲击力也可能造成脾脏的突然受伤,即使是一个小的肿也可能在怀孕后期造成实质的破裂,子宫的膨胀加大了腔的压力,脾脏也进一步抬高,同时被周围韧带紧紧固定,在此情况下,腔压力的轻微升高就可能导致脾脏更加弯或破裂。

表面呈放射状分布的韧带张力的极度变化也能导致损伤,这种受伤机制可以解释身体快速减速过程中的损伤,直接的外伤,如左上部的外伤,在外伤的原 因中处于次要地位,如发生外伤时,在吸的瞬间,脾脏很容易发生外伤脾脏向尾侧及侧移动,离了周围胸廓的保护,并正处于受力的向上,左侧肋弓收缩 挫伤了脾脏,一般情况下,只有儿童和青年人的富有弹性的胸廓才可能发生,同时也肋骨骨折肋骨也可直接刺伤脾脏

部钝性伤相比,部划伤,刺伤及枪伤等贯通伤造成的外伤的机会要小得多,所有左侧第六肋以下的创包括子弹的入或出都应考虑到损伤和其他脏器损伤的可能,枪伤的入和出即使离左上很远,也有可能发生外伤,减速的弹头在进入时常常能在皮下或筋膜下穿较远的离,具有较高动能的弹头常常由于周围组织(如腹膜组织)而发生转向,而发生完全意想不到的过程,可能损伤脾脏或其他脏器。

大多数脾脏裂伤与轴相垂直,沿着段间的边缘,不易损伤门附近的大管,很少有管发生损伤,这种横向裂伤一般出量中度,出时间也较短,纵向的裂伤跨越了段间的界限,往往发生较严重的出,40%的外伤是多发裂伤。

外伤以其损伤程度分类,范围从包膜小的裂伤到脾脏的完全断裂,只有1/3的裂伤发生在脾脏凸面,其他外伤往往有门的损伤,脾脏凹面的裂伤往往比面的裂伤更危险,这是因为门处包着厚厚的实质和管。

实质发生损伤

如果实质发生损伤而包膜仍未断裂,则会发生包膜下肿,且不易被发现,直到脾脏发生损伤,出现大量积,如果包膜能承受压力,则肿会慢慢地吸收,纤维瘢痕或假性囊肿

一些小裂伤的出常会自停止,脾脏凹面和大管的裂伤常常会出现大量的腔积,由于其伴发急性容量下降和休克症状而能很快明确诊断,然而,如此出或更大管的破裂出,偶尔也能自停止,这可能是由于以下一些原因:脾脏管压力和压的下降,凝块成,网膜的封堵,膜的缩回及管腔成等,流的重新分流也可能起一定作用,因为已发现存在动,静分流的情况。

有时,特是在儿童和年轻人发生脾脏损伤后,常常在手术中才发现出已停止,因此尽管脾脏受到了广泛的损伤,有时也可能出现一个环相对稳定的假象,但再出可能在任何时间发生,特是在大量补液后。

症状

1.破裂的症状与体征

随出的多少和快慢,破裂的性质和程度以及有无其他脏器的并伤或多发伤而有不同的表现,仅有包膜下破裂或中央破裂的患者,要表现为左上疼痛,于呼吸时可加剧;同时脾脏多有肿大,且具压痛,紧张一般不明显,多无恶心呕吐等现象,其他的表现也多不存在,如不完全破裂一旦转为完全性破裂,急性症状将迅速出现,病情也将迅速恶化。

完全性破裂一旦发生后首先将有腹膜刺激症状,出缓慢而量亦不多者,腹痛可局限于左季肋部;如出较多及全者,可起弥漫性腹痛,但仍以左季肋部最为显著,反射性呕吐属常见,特是在起病的初期,有时因液刺激左侧膈肌,可起左肩部(第4颈神经的分布区域)的牵涉性痛,且常于深呼吸时加重,称为Kehr征,随后患者于短时期即可出现明显的症状,如渴,心慌心悸耳鸣四肢无力呼吸急促压下降,志不清等;严重者可于短期因出过多,环衰竭而死亡。

体检时可以发现壁有普遍性的压痛和肉强直,以左上部为最显著,左季肋部之浊音区也常有增大,如有多量积聚,还可发现有移动性浊音;但因周围常有凝块存在,故患者左侧卧时右部可呈空音,右侧卧时左部却常呈固定之浊音,称Ballance征。

2.分型

除所谓自发性破裂外,一般外伤破裂在临床上大致可以分为3种类型:

(1)立即破裂:即临床上通常所说的破裂,占外伤破裂的80%~90%,是在外伤时即刻发生脾脏破裂,休克,严重者可因急性大出而于短期死亡。

(2)延迟性(迟发性)破裂:是外伤破裂的一种特殊类型,约占脾脏破裂的10%,在外伤破裂,出之间有48h以上的无症状期(Baudet潜伏期)。

(3)隐匿性脾脏破裂:脾脏外伤后仅有包膜下出或轻微裂伤,症状不明显,甚至无明确外伤史可追溯,诊断不易肯定,在出现贫血,左上部肿块,脾脏假性囊肿或破裂,大出等才被诊断,此类型少见,在脾脏破裂中发生率不足1%。

3.一般来说破裂的病人临床上又可以有以下3个过程

(1)早期休克阶段:是继外伤后的一种反射性休克

(2)中期隐匿阶段:病人已从早期休克中恢复,而症状尚不明显,此期长短不一,短者3~4h,一般10余小时至3~5天,个病例如包膜下出或轻 微裂伤也可长达2~3周,才进入明显出阶段,在此期间,患者轻微的休克现象已过去,严重的出血症状尚未出现,故情况多属良好;除左季肋部有疼痛,压 痛,痉挛外,仅局部有隐约肿块,部稍有膨隆;左肩部的放射痛不常见,然而此时如不能及时做出诊断,实为多数患者预后不良的要原因,故切宜谨慎从事, 万不可因外伤的历史不明确,患者的情况尚良好,无明显的症状,无典型的Kehr征或Ballance征而麻痹大意或因误事。

(3)晚期出阶段:此期诊断已无疑问,出血症状与体征均已甚为明显,患者情况已恶化,预后比较严重。

由锐器所致的放性损伤,多见于战时,子弹或弹不论从何处进入腔,都有可能伤及脾脏,此等放性损伤通常多伴有其他脏损伤,需早期进探查手术;术前确诊是否已有脾脏破裂既属困难,亦非必要,需注意,伴有症状部伤员,较之单纯空腔脏器损伤者尤具手术的紧急性。

分型

1.分型

(1)中央破裂:系实质的深部破裂,表浅实质及包膜完好,而在肿,致脾脏逐渐增大,略可隆起。这类破裂转归有三,一是出不止,肿不断增大,裂加重以至于破裂,二是继发感染,三是肿可逐渐吸收或机化

(2)包膜下破裂:系包膜下实质周边部分破裂,包膜仍完整,致积聚于包膜下。

(3)真性破裂:系包膜与实质同时破裂,发生大出,此种破裂最常见,占破裂的85%以上。

2.分级 分级是为了更加乎原则地处理不同程度损伤。

(1)据超声、CT、术中DSA 及临床表现,美国创伤外科会(AAST)在1989年公布了器官损伤分级标准,将破裂分为以下5 级:

1 级:包膜下肿,不扩展,表面积小于10%,包膜撕裂不出,深度小于1cm。

2 级:包膜下肿,不扩展,表面积10%~50%,或实质肿不扩展,肿直径小于5cm,包膜撕裂有活动性出,或实质裂伤深度1~3cm,但未伤及小梁管。

3 级:包膜下肿为扩展性,或表面积大于50%,包膜下肿破裂并有活动性出,实质肿大于5cm,或为扩展性,实质裂伤深度大于3cm 或伤及小梁管但未使段失去供。

4 级:实质肿破裂并有活动性出,裂伤累及段或管,导致大块组织(25%以上)失去供。

5 级:完全破裂,管损伤,全失去供。

(2)脾脏损伤程度分级标准。

1 级:被膜下破裂或被膜及实质轻度损伤,手术所见损伤长度≤5cm,深度≤1cm。

2 级:裂伤总长度5cm,深度≥1cm,但门未累及,或管受损。

3 级:破裂伤及门或脾脏部分离断,或管受损。

4 级:广泛破裂,或蒂、动静干受损。

检查

常规化验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常有进性下降,而白细胞则可增至12×109/L左右,系急性出的反应。

1.部X线检查

外伤病人可摄部X线,观察脾脏轮廓,态,大小和位置改变,伴发肋骨骨折的影像,对诊断外伤很有帮助。

2.部超声检查

脾脏损伤时可显示轮廓不整齐,影像中断,疑有包膜下肿,并可见脾脏性肿大和双重轮廓影像,同时可显示100ml以上的积液,包膜断裂时,可见脾脏表面欠光滑整齐,连续性中断,可探及条索状暗带,实质回声尚均匀,周及左右髂窝可探及不等量的液性暗区,当包膜,实质同时断裂时,可见脾脏包膜断裂,实质可探及一处或多处不规则低回声区,周,前,之间,左右髂窝可探及大量液性暗区,迟发性脾脏破裂时,需多次超声检查才能发现实质破裂。

3.部CT检查

CT能确定损伤的存在及其损伤范围,具有非常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包膜下肿表现为局限性包膜下积,似新月或半月,伴有相应实质受压变平或呈锯齿状,最初肿的密度近似于的密度,超过10天的肿其CT值逐渐降低,变为低于实质密度,增强CT显示实质强化而肿不变,成明显密度差异,对平扫图上等密度的肿乃为重要的补充检查手段,实质肿常呈或卵的等密度或低密度区,单一的撕裂在增强的实质看到线样的低密度区,多发性撕裂常表现为粉碎性,呈多发性低密度区,通常侵及包膜,以及伴腔积脾脏不增强的部分,提示损伤或供应脾脏段的动脉栓塞。

撕裂伤显示为带状,斑状或不规则状低密度影,多同时伴腔积征象,肿密度随时间而变化,新鲜肿为等或略高密度,随时间的延长,血红蛋白 溶解和肿水容量增高,肿密度逐渐降低,易于诊断,包膜下肿CT显示为等或略高于密度影,与等密度肿一样,CT平扫易 于漏诊,须做增强CT能确诊,文献提示约有1%~15%的损伤病人在伤后即刻CT扫描所见正常,而48h后复查CT才能发现损伤征象,一般在3周左 右,少数潜伏期可几个月或数年,CT扫描不仅对损伤的诊断具有敏感性,特异性,且能进一步估计损伤程度,从而指导临床治疗案的制定,并预测病人的预 后。

4.诊断性腔穿刺灌洗

虽不能提示损伤的部位,亦不能说明损伤的程度,但对决定剖探查的指征很有帮助,诊断准确率达90%以上,由于超声及CT的广泛应用,腔穿刺似应用受限。

5.放射性核素显像检查

MRI由于成像时间较长,某些抢救设备难以接近MRI机器等原因,一般不用于急诊病人的检查,但在病情稳定后,或病情复杂时,特是检查出肿时,MRI是一种较有效的检查法,外伤后的各种病理变化反映在MRI图像上与CT表现基本相同,同时MRI可以冠状面和矢状面成像,对显示整体变化和与外伤的其他脏器损伤较CT更全面,出的MRI信号强度的变化与出时间有成早期,出区T1加权表现为等信号,T2加权为低信号区,出3~14天时,T1加权图像上呈白色的高强度信号,T2加权图像上也呈现高强度的影像。

6.选择性动脉造影

这是一种侵袭性检查,具有高度的特异性及准确性,既可以特异性明确诊断,又可以同时进超选择性动脉栓塞治疗。

治疗方案

过去由于面地认为“脾脏并非生命必需的器官”,且脾脏供丰富,组织脆弱,止困难,很长时间以来,切除是治疗各种类型破裂的惟一选择。然而,现代脾脏研究明,脾脏具有多种功能,特是对切除术后凶险性感染(OPSI)险的认识,使外科医生逐步成了“保”的概念,并确立了外伤的处理原则:①抢救生命第一,保留脾脏第二;②年龄越小越倾向于保手术;③保留脾脏的质和量须具备足够的功能;④据损伤的类型和程度选择恰当的保术式或联应用几种术式。

保守治疗

对于一些包膜下或浅层破裂的病人,如出不多,生命体征稳定,又无并伤,可在严密的动态观察下保守治疗。具体适应为:①AAST分级(或我国外科组分级)标准为Ⅰ级;②年龄小于50岁;③无其他脏器的并伤;④除外病理破裂,无凝功能异常;⑤流动力稳定,输量不超过400~800ml;⑥影像(B超、CT)动态监测肿不扩大,积不增加,或动脉造影无或极少量造影外溢;⑦具备中转手术与重症监护的条件。在上述适应中,流动力稳定是最为重要的容,也是决定是否保守治疗的先决条件。近年来,随着验的积累,发现部分AASTⅡ级损伤也可通过非手术治愈,年龄也可放宽至55岁甚至更高。但对外伤的保守治疗仍有必要采取慎重态度,尤其在监测手段与抢救措施不够完备的中小医院,不宜过分提倡,即便在条件具备的大型医院,也应严格掌握适应。因为就抢救生命而言,外伤手术治疗比保守治疗的把握更大,险更小。保守治疗的要措施包括:绝对卧床,食、水,肠减压,输补液,应用药与抗生素等。约2~3周后可下床轻微活动,恢复后3个月应避免剧烈活动。

手术

手术法较多,术者需外伤的病情、所在医院的条件,术者本人的验等做出具体选择。应尽量保留不低于正常人的1/3脾脏体积和良好运,才能有效地维持脾脏的正常功能。

(1)局部物理或生物技术:对那些裂小而浅的Ⅰ级外伤,在后可采用吸收性明胶海绵填塞破裂处压迫止,也可用生物、微波或氩凝固止破裂捆扎、网罩止术等,如适应选择得当,不失为是确实可靠、简便可的处理法。

(2)缝修补术:对裂小,未伤及大管的Ⅰ、Ⅱ级破裂可进修补术。理由是脾脏破裂多为横,与向一致,不是伤及干而是小梁管。因此对于裂小、局部物理或生物技术无效,且又无流动力改变的脾脏外伤病人,应用缝修补技术进比较安全有效。但此术式要视病人术中出情况,有无其他并伤及急诊手术条件而定,对病情危重,缝效果不好,手术技术力量又差,不强调缝修补,否则会因过多危及病人生命。

(3)动脉结扎或术中栓塞术:动脉结扎可使动脉压力下降50~60mmHg,脾脏体积变小,具有一定韧性,便于缝,达到更有效的止的。动脉结扎后,一般不会脾脏梗死,这是由于其运可由周围韧带管进代偿之故。但亦有研究发现动脉结扎后,脾脏不能从流中清除肺炎球菌,病人仍有发生凶险性感染的可能。术中动脉栓塞术由于栓塞范围不易控制,且有发生异位栓塞与梗死、感染等并发症的可能,临床应用很少。至于X线透视下动脉穿刺置管的动脉栓塞术(SAE)又称科性切除术,应属于保守治疗的范畴,近年来在治疗外伤面虽然积累了一些成功的验,但出、感染等并发症的发生率仍较高,且多需栓塞动脉干才能有效止,其治疗价值还存在争议。

(4)部分切除术:适用于Ⅱ级、部分Ⅲ级破裂,部分运良好者。尤其适脾脏某一部分破裂严重,难以保留者。段分布将脾脏损伤部分的管游离结扎,在与正常的组织间即显现一清晰的分界线,用大号针及可吸收缝线,在分界处贯穿正常组织边缘间断或连续交锁缝结扎,然后用解剖刀或电刀、激光器、超声吸装置(CUSA)等切除失活之部分脾脏,对断面上遇到的出应予确切止,最后用一块网膜组织覆盖切面。近年来采用微波组织凝固技术在脾脏的预定切除线形成一凝固带,然后用手术刀分离、切除外伤或病变的部分脾脏法简单,止确切,效果满意,有推广应用价值。

(5)腔镜保术:腔镜不仅可以明确诊断,而且便于判定损伤程度。常规二氧化碳持续,压力维持在12~14mmHg,先了解损伤的程度和其他脏器的病变,然后吸尽周围积,显脾脏。对于Ⅰ、Ⅱ级的破裂,可用生物喷洒、电凝止并加止海绵填塞止;对于Ⅲ级破裂,则应采用综法,可在裂填入带网膜,再缝扎。止后观察15min,若无出可以于脾脏周围置流管1枚,结束手术。腔镜保要适用于年龄轻、临床表现及相检查认定损伤较轻、流动力稳定、无复或多脏器损伤的性损伤病人。需要强调的是,对损伤严重且出量大的Ⅳ级以上破裂采用腔镜保是不明智的,手术的成功率极低。

(6)自体脾脏组织移植:并非所有的外伤可通过保手段获得成功,仍有大约60%的外伤必须切除术能控制出,挽救生命。对于不能保留全粉碎、门撕裂伤、块及修补失败的单纯性损伤者,实质脏器和空腔脏器伤污染较轻者,Ⅲ级、Ⅳ级非病理破裂,均可施自体移植而使功能得到补偿。组织移植可分为网膜腹膜皱褶等多种类型,甚至有细胞门静注射。其中网膜移植最为常用,法是将切下的脾脏切成一定大小的薄,一般为2.0cm×2.0cm×0.5cm大小左右,固定于网膜管丰富区,再将网膜游离缘折叠制成网膜囊,周边缝数针,一次可用5~6块或更多,一般认为移植正常脾脏的1/4~l/3以上能有效。需要指出的是,组织移植虽然能发挥一定的免疫功能,但其功能远不如正常脾脏。因此,对外伤破裂病人在保命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脾脏,只有对必须切除的病人,才考虑自体组织移植。

切除术

术与切除术相比,操作相对复杂,有术后再出的可能。在“先保命,后保”的原则下,全切除术不失为治疗破裂较安全的手术案。全切除术的指征:①Ⅳ型以上的破裂。②老年病人。③伤情危重、尽快结束手术。④保术仍不能有效止。⑤术者对保手术操作欠熟练或缺乏验,没有把握。

正确的术前准备对于手术的疗效系颇大。如术前无明显休克现象,搏不超过100次/min,收缩压不低于100mmHg者,没必要过早地予以大量输;因考虑其压升高过多,有促使凝块落致再度大出的危险,仍应作好输准备,在切壁时较快地滴入。如术前已有休克现象,则一面须准备紧急手术,一面应迅速地给予输补液,以纠正休克和改善环,待压恢复至80~100mmHg时随即进手术。如病人已有休克、而输400~800ml后仍不能使压上升或搏转佳,则表示严重的仍在进;此时应采取动脉的办法,加压急速输,同时应毫不迟疑地及早进手术,不必等待休克的“好转”。因大出病人往往只有在进以后,才能有真正转机;如一定要等到情况“好转”以后再进手术,无异于守株待兔,徒致误事。

手术时,在切除脾脏制止出以后,尚需检查其他脏器有无损伤,以免遗漏而影响预后。如无其他脏器损伤,则的积收集过滤后,仍可输入作为自身输之用。

脾脏破裂并多发伤的手术处理原则

(1)损伤:多数病人可伴有意识障碍或病史叙述不清楚或部体征表达不准确,高压时,压、搏或呼吸变化可呈现假象,而且又不宜腔镜检查等,给诊断和处理带来了难度,特是包括脾脏损伤在脏损伤,极易误漏诊。需指出,昏迷压或损伤处理后不能纠正的压或不宜纠正的休克,在单纯性损伤并不常见,应高度警惕脾脏破裂等脏器或其他部位的可能。

在处理上,需结合病情全面考虑,如:①不伴脑疝者,应先处理破裂、,及时行探查和切除术,各种保术不宜采用,在处理损伤的同时采取防治水肿的措施;②呈现脑疝或CT、MRI、B超等见颅肿或其在扩展者,应先颅术再术,也可颅术和术同时进,但如能先脑室流、减压,颅病变尚稳定者,可先处理损伤,继之颅术。

(2)并胸腔脏损伤:脾脏破裂并胸腔脏损伤,可涉及心脏、大管、气管食管导管等。这些脏器或组织损伤的后果多较严重,如可发生迅速的大出休克,往往来不及抢救或死于现场;也可发生放性或张力性气胸或反常呼吸或心包填塞等,导致一系列严重危及生命的呼吸、环功能紊乱或呼吸搏骤停等。

因此,处理严重的部损伤或破裂者应警惕可能同时存在的胸腔脏损伤。同样,诊治胸部损伤也不可忽视存在脏损伤或破裂的可能性。需知,膈肌破裂伤或胸伤是不易明确诊断的;存在膈肌破裂时,确定血胸的来源也并非容易。在监测流动力指标中,中压(CVP)测定值易受并胸腔脏损伤的影响而不准确,可导致判断的失误。临床上,遇到下列情况时都应考虑同时存在脏器损伤的可能性,如:①左胸部损伤位于前胸第4肋、侧胸第6肋和后胸第8肋以下,特是伴膈肌破裂;②贯穿伤出入在胸或部;③器伤(子弹或弹)从胸或部进入而相应停留在胸或部,其伤道脾脏;④左下胸部受伤伴休克等。病情允许时,酌情选用普通X线、B超、CT等影像检查(胸、部)以及胸或腔镜检查协助诊断。

处理脾脏破裂并胸腔脏损伤时,首先要针对处理紧急而又危及生命的胸部损伤,如:①维护道的通畅,防治窒息;②封放性胸腔损伤,并控制已存在的反常呼吸,采用流缓解和治疗张力性气胸;③心包填塞的流以及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压术等处理呼吸、心脏骤停;④其他如采用抗休克措施等。其次,权衡胸部等多发伤的伤情,分清轻重缓急,确定优先施胸术还是术抑或胸、术同时进。一般来说,大多数胸腔脏损伤,可首先采用胸腔流处理。当考虑手术指征时,应严胸宽,确定手术顺序应优先处理脏尤其是破裂、等。换言之,即在及时行胸腔流处理后,应优先施术,处理,切除破裂的脾脏。随后,如有手术指征,再确定胸术。但是,倘若胸腔大出不止(量>200ml/h),尤其是受压>80%时,应先胸术或与术同时施。在脏损伤有怀疑,而胸腔损伤有明确的手术指征时,可优先胸处理胸脏伤,对腔可做彩色多普勒(DPL)或CT、B超等检查协助判断,确定的指征。

需指出,只有在病情允许、手术指征明确的前提下,才膈肌,分有秩序地探查胸、腔病变。

(3)脏多发伤:脾脏损伤虽是最常见者,但统计资料表明在外伤中,单独破裂仅占30%,并其他脏损伤者并不少见,如肝脏部大管、肠系膜网膜等损伤所致的腹膜后脏器或组织损伤所致的腹膜肿以及肠道等空腔脏器损伤破裂所致的腹膜炎等。

处理原则是先控制出性损伤(、大管等的止),后处理肠道穿破性损伤;先处理污染重的消化道(如下消化道)破裂伤,再处理污染轻者(如上消化道)。需强调,实施探查术应有秩序地进,杜绝术中遗漏损伤。沿块聚集或积多的部位,找出性损伤或以手摸确定实质脏器等破裂伤。控制活动性出后,再全面探查腔脏器。有游离体、胆汁、肠容物、粪便或高淀粉酶以及炎性渗出液,提示并空腔脏器破裂伤,应检查全部肠道(包括位于腹膜后的十二指肠、升、降结肠等),道和泌尿系统等。沿脓苔纤维蛋白素沉着处或脓汁多、网膜的部位找空腔脏器破裂伤。对首先发现者可暂时夹,待全面探查完成后,再酌情处理。探查可顺序检查:①十二指肠空肠回肠及其系膜,升、横结肠和其系膜,降结肠直肠脏;②盆腔脏器(膀胱输尿管,女性尚有子宫、附件等);③沿胆囊网膜孔、十二指肠韧带探查道、动脉和门静;④切结肠韧带网膜囊检查后壁、腺;⑤Kocher切,并切结肠腹膜,必要时另结肠腹膜探查腹膜后脏器和组织,如腺头、钩突部,十二指肠二、三、四段,输尿管动脉及其分支,下腔静及其属支等。

腹膜肿的处理:外伤腹膜肿,约50%~60%来自盆和柱骨折,其次为腹膜后脏器损伤(十二指肠膀胱)以及肉和管等组织损伤。由于缺乏典型的症状和体征,且常伴其他脏器损伤,其临床征象可被掩盖。因此,不仅诊断较为困难,而且对其处理,尤其是切探查的抉择,有时亦非易事。腹膜肿本身有一定的压迫作用,在不伴需手术处理的脏器损伤时,予以切,可发不易控制的出;而如果不切探查则可能导致漏诊腹膜后脏器损伤(约占50%),造成不能及时处理的后果。临床上可据其征象和检查结果作出判断,如:①外伤后出现不易纠正的低容量性休克生命体征不稳定,不能用脏器损伤解释,特腔渗出较少者;②腹膜肿呈扩展趋势,或呈搏动性,或已破裂,或伴体、黄染,或粪便、尿液外渗;③B超、CT、MRI显示伴腹膜后脏器损伤(十二指肠等)或选择性管造影显示腹膜管损伤等等,都是需切探查的指征。近年来,腹膜肿的分区进处理,颇有实用价值。

腹膜后间隙可分成3个区。第一区位于正中,上起食管动脉膈肌裂孔,下止骶岬,其容有动脉下腔静及其分(属)支,腺和十二指肠等。该区肿常来自腺和(或)十二指肠及大管损伤,对其处理需切探查。第二区位于第一区的外侧,上起膈肌,下止髂嵴,脏和结肠腹膜后部分。该区肿常提示脏或结肠的损伤。对其处理,原则上应予以切探查,尤其是伴有捻发音或粪便污染、尿外渗者。只有在明确诊断为脏损伤无尿外渗流动力稳定者,才可不切探查。第三区包括全部盆腔,前位于膀胱,后和侧位于骶岬和髂嵴下骨折是造成该区腹膜肿最常见的原因。出可来自骨折断面、髂管及其分支损伤,多可自停止。该区肿极少需手术或切探查,但需高度警惕伴有直肠膀胱等损伤的可能。腹膜肿的位置不同,其手术探查的法亦不同。第一区可采用Koeher切,切十二指肠腹膜,向前游离十二指肠腺头部,探查下腔静动脉以及腺头部和十二指肠结肠韧带,伸入网膜囊可显腺、门。切腺上或下缘后腹膜,可探查面、肠系膜管和动脉等。第二区探查可左或右侧结肠的侧,切腹膜游离并探查降或升结肠以及输尿管等。探查右可将结肠游离向下牵拉,升结肠十二指肠牵向侧;探查左可切韧带,将和降结肠牵拉显。如需探查第三区,在切腹膜肿之前,需先控制动脉下腔静以及损伤远侧的髂管,或可先结扎管。腹膜仔细地探查未发现大管等损伤时,对创面广泛渗出可采用纱条填塞压迫止,并外,术后待病情稳定,于5~7天后分次逐渐取出。对伴直肠膀胱损伤的盆底腹膜探查术,可切直肠周围筋膜。发现膀胱修补并留置导尿管处理。对直肠损伤,需清创损伤创面后修补,多需加结肠或乙状结肠术,骶前间隙应放置流。

腹膜后大管 (动脉下腔静等)损伤,绝大多数为穿透性损伤所致。多数伤员在现场死亡,能护送到医院者,也多处于濒死状态,需考虑采用控制损伤处理原则进救治。抗休克同时立即剖压迫出处或于小弯、间阻断膈肌动脉,暂时控制出,每次持续数分钟,动脉以下损伤可稍延长时间(10~15min)。进一步探查,必须有良好的显。可切右侧结肠外侧腹膜,向上沿着十二指肠外侧腹膜,在腹膜后游离,将右侧结肠十二指肠头部牵向左侧,可较充分地显下腔静动脉。如受伤的动脉处于腺后或其上,则可切结肠外侧腹膜,向上切韧带,沿左游离,将结肠向右翻转,必要时改为胸,可获得更好的显。判明伤情后,可在破损处的远近侧用Satinsky钳夹控并酌情予修补、管移植。管穿透性损伤应将管前后壁修补,可先修补后壁,再修补前壁。下腔静损伤不能修补,可在平面以下予结扎处理,但高位者需管修补或移植术。疑有下腔静损伤则宜建立上肢静通道予以补液等处理。

实践中,腔或腹膜管出结扎或缝扎是最为可靠的止法,但由于会影响其供,对某些管宜谨慎从事。如结扎总、左、、左结肠上、十二指肠动脉可不致起相应器官组织供障碍;结扎或左固有动脉,其危险性<10%;结扎左或右动脉,则危险性>90%;结扎肠系膜动脉>95%;结扎远侧肠系膜动脉结扎髂总动脉>50%;结扎肠系膜动脉<5%,可供参考。

十二指肠损伤的处理:脾脏外伤十二指肠损伤,特腺尾部损伤并非少见。但十二指肠深部出现脂肪坏死,或呈现捻发音,或渗液淀粉酶明显升高;②腹膜肿位于横结肠部、结肠十二指肠空肠等部位;③伴下腔静损伤;④术中管造影或镜检查发现管或十二指肠损伤。需指出,严重部损伤,在不能除外十二指肠损伤时,只要病情允许均应切十二指肠腹膜结肠韧带,切断Treitz韧带以及游离结肠横结肠系膜部等,对十二指肠各部作全面细致的检查。在切除术时,应避免损伤腺,特腺尾部损伤。

手术法的选择应据病情(特流动力是否稳定)、伤情,并结损伤时间和条件而确定。通常对伴腺或十二指肠损伤者,可采用单纯修复术、带蒂空肠管Roux-en-Y修补或转流术以及部分腺或十二指肠切除术等处理。但对伴腺和十二指肠多发性损伤者,病情复杂严重,常伴流动力不稳定,在处理上颇为困难。有时需要果断地采用控制损伤处理原则予以治疗。只在病情允许时,才可酌情选用修复术、Roux-en-Y术、病变切除术以及十二指肠憩室化或幽门隔外术等。选用十二指肠切除术应谨慎。需强调,术中应加强预防胰瘘的措施,如:①规范化手术操作,妥善处理腺断端和十二指肠破裂伤(供良好、无张力修补、横向缝等);②常规放置有效的流,并酌情十二指肠减压术、造瘘术、流术以及饲食性空肠造瘘术等。

(4)并颌面、颈部损伤及柱、盆、四肢骨折的处理:首先处理脾脏破裂损伤,探查术,对骨折部位予以简单包扎、固定。妥善处理部损伤后,再依据病情由相专科医生会诊处理。但有需急救处理的情况,包括维护道通畅等,应优先抢救,如气管插管、气管等。

放性损伤伴大出者,可先清创术,控制出或加压包扎伤,或用止带临时处理。如情况紧急,又不妨碍术的实施,也可与术同时处理。伴截瘫或不稳定柱骨折等情况时,应防止造成再次损伤或导致副损伤。在需椎管探查减压、固定术者,原则上应待处理脾脏破裂后,由专科医生会诊处理。截瘫病人,症状可受到掩盖或表现不典型,判断时应予注意。

(5)并胸壁损伤的处理:首要任务是急症手术,探查,处理脾脏损伤。只有在妥善处理脾脏损伤,且病情稳定后,可处理胸壁损伤。但若为放性损伤且伴伤活动性出,可酌情先探查并控制伤或与术同时进。通常不外伤术,宜另(上正中切),或可有助于减少污染和更便探查。伴皮肤擦伤、挫伤、淤斑或肿等,其处理和其他部位软组织损伤相同。以物理治疗(早期冷,24~48h后改热)为,必要时予以止痛药物或肋间神经阻滞法处理。肿扩大或进展,应探查,清除肿,结扎点,缝断裂的肉创面。

肋骨骨折可用布或胸带外固定,消除反常呼吸,并鼓励排、扩,防治不张和肺炎

放性外伤,应清创术,一期或延期缝,必要时置放流。受伤短于12h或污染不重者,多可一期缝。穿透性损伤,尤其是器伤,污染较严重,易发生感染和成窦道,且常有伤皮肤缺损,不能直接缝,可转移皮瓣覆盖,若缺损过大亦可用网膜或Marlex网修补,待长出肉后再植皮。日后壁疝,可于3~12个月后修补术。

预后

据统计,脾脏破裂的病死率,在放性损伤<1%;性损伤约为5%~15%;并其他脏器损伤约为15%~40%。器伤及1个脏器损伤病死率为5.7%;2个脏器损伤为13.5%;3个脏器为20.7%;4个脏器为40%。可见致伤因素和损伤脏器的数,对预后有明显的影响,并多发或复伤更有较高的病死率。此外,诊断和处理是否及时、有效等,也与预后密切相。Moore提出的部穿透伤指数的概念,可作为判断其预后的参考。在脾脏,依伤情定其损伤的危险系数为3,损伤严重程度分为5级,分为1~5分,将危险系数乘以严重程度之积为其得分,分数越高,预后越差。在放性多发伤时,各脏器危险系数:十二指肠为5;大管、结肠为4;道和相同为3;小肠输尿管为2;膀胱和小管为1。依各脏器损伤严重程度从轻到重分定为1~5分。同样,危险系数乘以严重程度得分即为该脏器评分。将所有受伤脏器的评分相加,可算出该患者的部穿透伤指数,总分≥25时,其病死率和并发症发生率数倍乃至10数倍于25分以下者。

单纯破裂者,只要抢救及时,术前准备完善,手术选择正确,操作细致,自能最大限度降低病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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