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碱能危象
基本内容
胆碱能危象:各种生理、病理或药物因素,如新斯的明过量、有机磷农药中毒等原因,导致乙酰胆碱在神经-肌肉接头处蓄积过多,持续作用于乙酰胆碱受体,使突触后膜持续去极化,复极过程受阻,神经-肌肉接头发生阻滞,信号传递障碍,除有呼吸困难等呼吸肌麻痹症状外,尚有毒蕈碱样中毒症状和烟碱样中毒症状,如呕吐、腹痛、腹泻、瞳孔缩小、多汗、流涎、气管分泌物增多、心率减慢、肌肉震颤、痉挛和紧缩感等。应用新斯的明可使肌无力症状加重,应停用胆碱酯酶抑制剂,用胆碱受体阻断药阿托品、654-2(山莨菪碱)等肌肉注射缓解症状。
病因
诊断
1.肌无力危象:即新斯的明不足危象,常因感染、创伤、减量引起。呼吸肌麻痹、咳痰吞咽无力而危及生命。
2.胆碱能危象:即新期的明过量危象。除上述肌无力危象外尚有乙酰胆碱蓄积过多症状:
鉴别诊断
预防
1.轻者应避免过度劳累、受凉、感染、外伤和激怒等,不宜在烈日下过久,以防肌无力危象发生。
2. 肌无力危象发作时,应卧床休息,保持镇静和安静,保持室内空气通畅和新鲜,及时清除鼻腔及口腔内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3. 肌无力危象时,即刻肌注新斯的明1毫克,必要时可重复,症状改善后可改用口服。
4.胆碱能性危象时,停用一切抗胆碱脂酶药物,同时肌注或静脉注射阿托品0.5~2毫克,每日15~30分钟重复一次。
5.反拗性危象时,停用抗胆碱脂酶药物,使运动终板乙酰胆碱受体功能受体功能得到恢复,至少72小时后,再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抗胆碱脂酶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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