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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胎儿生长发育迟缓(intrauterine growth retardation,IUGR):传统是以胎儿体重低于其胎龄平均体重的第10百分位或低于其平均体重的2个标准差而定。但与小于胎龄儿(small for gestational age,SGA)不完全相同,SGA为结构正常儿,不伴有养不良,围生儿无不良结局。IUGR是由于病理原因造成的,不但影响胎儿发育,也会影响儿童期和青春期的身体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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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

孕妇因素

1.胎儿体重差异40%来自双亲的遗传因素,且以孕妇的遗传因素影响较大,与孕妇孕前体重、妊娠时年龄以及胎产次相。如孕前体重低于54kg,妊娠时体重过小或过大,发生胎儿发育迟缓机会均增高。

2.孕妇养不良,特是蛋白质和能量供应不足,长期低氧血症或氧转运能力低下,妊娠脏疾病,严重贫血、严重心脏病、妊娠压综征,慢性压等各种慢性管疾病,影响子宫胎盘流及功能,导致胎儿养不良,免疫性疾病、分泌疾病、感染性疾病时均可影响胎儿生长发育

此外,孕妇吸烟、酗、滥用药物等不良嗜好以及社会状态、济条件较差时,胎儿发育迟缓的发生机会也增多。

胎儿因素

1.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或染色体病史,胎儿发育迟缓出现时间较早,如染色体数结构异常,以21、18、或13三体综征,Turner综征等较为常见。

2.细菌或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时,如胎儿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弓虫、梅毒螺旋体等可导致胎儿发育迟缓。

3.双胎妊娠也可导致胎儿发育迟缓。

诊断

以往临床上对IUGR诊断的正确率不到50%,但来随着产科诊断技术的发展,IUGR的诊断准确率明显增加。因而监护胎儿发育情况是产前监护胎儿的一项常规容,凡是可以IUGR的首先应从以下始观察。

临床监测

(1)明确胎龄:对于可疑IUGR的首先应核对胎龄,胎龄计算多以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月经不准者则通过妊娠早期超声测量的胎儿长或双径来确定。因而当考虑IUGR时,首先必须根据末次月经及早期胎儿超声核对孕周后评估并监测胎儿生长速度和大小。

(2)测量子宫底高度:产前检查在孕28周后每周测量宫高,连续2次小于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数,应怀疑胎儿生长迟缓。(表1)

子宫底高度测量法:以皮测量耻上缘中点与子宫底最高处的离。胎儿生长发育指数=子宫底高度(cm)-3×(孕月+1)。如果生长发育指数小于-3,表明可能存在胎儿发育不良;如在-3~+3之间表示生长正常;如大于3则考虑可能为巨大儿双胎妊娠羊水过多等。

(3)监测孕妇体重:孕28周后孕妇产检若孕妇体重连续三次不增长者,应怀疑胎儿生长迟缓。正常情况下妊娠末期孕妇体重每周增加0.5Kg。

(4)相病史:孕期详细询问病史,病因中提到的相因素增加IUGR的险。

超声监测

超声监测胎儿的头长、双径、头围、胸围、围、股骨长等生长指标。

(1)妊娠囊(GS):粗略估计胎龄。妊娠天数(天)=胎囊三个径线之和/3(mm)+30;

(2)头长(CRL):妊娠7-12周测量,妊娠周数= CRL(cm)+6.5;

如该径小于胎龄平均数的第10个百分位,则考虑IUGR。

(3)双径(BPD):一般认为早孕期BPD平均每周增长4mm,中孕期增长2.6mm,晚孕期增长1.4mm。若连续监测BPD早孕期每周增长小于2mm或每3周小于4mm,或每4周小于6mm就可诊断IUGR。

(4)流监测:超声多普勒胎流频谱图测定胎儿动脉流速及子宫动脉流速度。妊娠末期S/D比值>3为异常。

生化检查

(1)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胚胎生长发育所必需的激素,尤其是组织分化发育,孕妇应在孕早期甲状腺功能检测。

(2)尿雌三醇(E3或E/C比值及胎盘泌乳素(HPL)测定:协助评估胎盘功能。

(3)抽羊水查酐、脂肪细胞计数,卵磷脂/鞘磷脂(L/S)比值与沫试验并结遗传咨询,必要时作羊水细胞染色体培养与核型分析。

治疗原则

1.对高危孕妇应早期检查,早期发现妊娠压疾病等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疾病,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在胎儿受损前进治疗。

2.消除所有可能导致IUGR的因素:如吸烟、药瘾、养不良或偏食。

3.增加子宫流,如左侧卧位

4.进胎儿系统监测,如定期或每周做胎监护或超声。

5.发现问题需要尽早产者应到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进[4]。

治疗方案

左侧卧位休息。高蛋白饮食,加强养。

消除导致IUGR的要因素:如停止吸烟、饮,停止滥吃药,改善饮食等。

间断吸氧:每日三次,每次30分钟,2-3L/小时。

药物治疗

(1)肝素25mg溶于低分子右旋糖酐溶液500ml中,每日一次静点,7d为一疗程。以疏通微环,改善胎盘功能。

(2)复方氨基酸溶液100ml,静注射,1/d。7d为一疗程。

加强监护

(1)对于早期或中期发现的IUGR,需进产前诊断明确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或严重的先天畸

(2)胎儿监护,NST至少每周1次,NST无反应型应做OCT。OCT为阳性者酌情终止妊娠

(3)超声监测,双径、股骨长、头围、围增长情况,羊水指数、羊水池最大深度,胎儿流监测,每周1次。

产科处理

(1)治疗胎儿生长情况及胎儿胎盘功能均良好,可继续妊娠,但不建议超过预产期。

(2)治疗无效而且胎儿胎盘功能测定有异常者,应尽快终止妊娠。若考虑胎不成熟者则在分娩前1~2d给泼尼松地塞米松,促进胎成熟后终止妊娠

(3)有下列情况应立即剖宫产结束分娩:①NST为无反应型,CST为阳性者。②B超测定羊水过少,并有羊水Ⅱ度以上胎粪污染者。③胎儿生长迟缓的孕母并发其他高危因素,且病情严重或并产科异常者。

生长迟缓的新生儿处理

(1)分娩前做好各项急救准备

(2)胎儿娩出后如羊水中有胎粪污染,则应立即在气管插管下彻底清除呼吸道羊水、胎粪

(3)保暖

(4)监测新生儿糖,以便早期治疗新生儿糖症及早喂葡萄糖水或

(5)注意保暖

(6)新生儿随访:诊断IUGR的新生儿建议出生后每3-6个月进新生儿发育生长发育评估。尽早发现或及时治疗发育异常或瘫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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