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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育性畸形

先天性畸发育性畸是指在出生时或出生前有异常,或潜在异常因素。人类在解剖构造上可以有一定的差异,但一般不会造成不良后果。若这种异常超出正常范围,井对态和功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应从属于先天性或发育性畸。先天性畸发育性畸是指在出生时或出生前有异常,或潜在异常因素。人类在解剖构造上可以有一定的差异,但一般不会造成不良后果。若这种异常超出正常范围,井对态和功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应从属于先天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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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先天性畸发育性畸是指在出生时或出生前有异常,或潜在异常因素。人类在解剖构造上可以有一定的差异,但一般不会造成不良后果。若这种异常超出正常范围,井对态和功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应从属于先天性或发育性畸

病因

先天性与发育性畸可以有三个病因

①发生于子宫,一出生后即显而易见,这是真正的先大性成异常。

②单基因替代或突变紊乱。

③环境因素或在产前受到某些因素,起复杂变化,这往往在怀孕的早期4周使胎儿发生严重畸变,如风疹感染、氨基蝶呤、沙利度胺(反应停thalidomide)等药物的使用等。

在这阶段,胎儿正处于细胞分化的活跃阶段,母体的分泌和养环境也处于明显变化阶段,任何外来干扰都会导致畸的发生。

发生的因素有:

①机械性压抑。这只见于妊娠后期。在怀孕最后10周,胎儿生长迅速,而羊水逐渐减少,同时腔、盆腔的压力逐渐增大,特是双胎或子宫子宫等都会限制胎儿的活动,导致成不良,如先天性关节位、足畸、小腿弓、斜颈等。

②遗传因素。有些发育性紊乱、畸的各种综征或缺陷,染色体检查,可以找出致病因素。一般可分为三类:即单基因异常、染色体紊乱和多因素遗传(后者包括基因和环境因素)。

诊断

据遗传家谱的分析,可标出等位基因的集和孟德尔原则,以及非等位基因的独立性和依赖性,并能了解其特位性、结性和单基因的突变性。它可以出现四种遗传模式:

(1)常染色体显性遗传:这是常染色体基因寓于一个杂于中,只有病人的一个亲体携带这基因。遗传规律是:

①致病显性基因在常染色体上,遗传与性,家族中男女得病机会均等。

②每代都可有病人,常见连续数代。

③由于病人基因型常属杂型,如病人与正常人通婚,子女得病的机会为50%;如配偶均为病人,子女得病的机会将为75%。

④近亲婚配与此类疾病遗传无特殊意义,因为不存在表现型正常的携带者。

⑤它可有较大的可变性,有时可减到不外显,但突变基因不消失,隔代又会出现。

常见的有发育不全、指甲-髌骨征、短指、蝎状手或足、进化性炎、干续连症、埃-当综征、成不全、蜘蛛状指、脆弱性硬化神经纤维病、面-肩-肱肌养障碍等。

(2)常染色体隐性遗传:带有异常基因的一个杂合子与另一个杂合子,可造成一个异常结的纯合子。它的遗传规律是:

①男女发病机遇均等。

②病人一定是纯合子,后代中每4人中有一个病人。

③家谱呈横向受患排列。其表现型必然是同一家中的同胞,即发生于不受患的父母和同胞。

④杂合子特征是由于隐性特征者与正常人通婚,下代有一个隐性特征携带者,有一半后代受患。常见的有钙化性软养障碍、Hurler综征、Morquio综征、肢体-肢带养障碍等。

(3)X染色体伴性显性遗传:致病显性突变基因在X染色体上。女性多为杂合子,X染色体上的基因只能传给女孩。所以男性病人与正常女性通婚,下代女孩都将得病,而男孩正常。遗传规律是:

①病人的父母中必有一人患病。

②病可代代相传,但病人的正常子女不会有致病基因传给下代。

③由于致病显性基因在X染色体上,因此得病与性

患病男性与正常女性通婚,下代女性得病,而男性正常;若患病女性与正常男性通婚,则两性得病机会均等。此类遗传性疾病不多,如抗维生素D佝偻病、Morquio病等。

(4)X染色体伴性隐性遗传:它发生于女性X染色体上的隐性基因。杂合子女性与正常男性通婚后,可出现四种后代。其中之一是受患男性,带有母亲的异常染色体,所以母亲是携带者,儿子是受患者,他从不传给下代男性,但可给女孩作为携带者。常见的有友病、Duchenne型假性养不良、Hunter综征、色盲等。多病因素遗传是指许多基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井附加周围环境因素的影响。病人发生的范围在嫡系亲属中要比一般群体为大,因此环境因素的影响有时可成为诱发的要原因。在临床上,不少先天性异常虽没有明显规律性的家族史,但在亲属中可有较高的发病率,染色体正常,也无代谢异常,均属于此类,如发生于一卵双胎比异卵双胎要多。常见的有先天性关节位、先天性马蹄翻足、柱裂或伴有脊髓膜膨出等。

先天性畸成机制归纳为:

(1)分化缺陷:原基不能成它应成的部分。若发生于胚胎期,这部分就缺如;若发生于发育后期,则的原基不能进成和成,如多发性骨瘤病,发育就停留在软阶段。

(2)段缺陷:显著的例子是先天性融,呈并状态,如先天性颈椎缺少或融(Klippel-Feil综征),先天性肋骨、先夭性桡骨性连接、并指()等。

(3)化中缺陷:如先天性锁骨关节、两分髌骨等。

(4)移动缺陷:如先天性高位肩就是由于未能下降,保持于颈旁而造成的畸

(5)多余部分:如多指()畸

(6)结构性缺陷:这类包括许多遗传性发育异常。据1969年的巴黎分类将这组发育异常分为:

①发病机制不明确的全身性病,如发育异常、发育障碍,特发性溶化和原发性生长紊乱。

②发病机制明确的全身性病,如染色体异常、原发性代谢异常、粘多糖病、粘脂病和其他代谢性外紊乱。

③继发于外系统紊乱的异常。

预防

治疗要点:治疗原则应该是早诊断,早治疗,才能获得预期的良好效果。对畸的类型、性质和严重程度应充分估计;对病废残留程度应有预见;在整个发育生长过程,应密切监护;对严重或多发性畸,应作长时期治疗的打算。手术只能看成是治疗的一部分,应采取多种法的综处理,如手法、理疗、支具等。此外,应密切观察病人的全身情况,对儿童的发育生长、智力以及成人的工作、志趣、体力等,都应作出比较全面的分析。前对许多难治的先天性畸,如粘多糖疾病、友病、Duchenne型假性养不良、膜膨出,及其他多种关节,已能在产前作出诊断。因此,遗传工程将是一个重大的发展,在防治上,将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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