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详细释义
作名词时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点燃的火把。下面是木材。“主”是“炷”的本字。小篆字形从上往下依次为:火焰、油盏、灯台、灯座。本义:灯心。
2. 同本义。油灯上用来点火的灯草、纱、线等。后作“炷”。
3. 君主 [monarch]。古代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惟天生民有欲,无主乃乱。——《书·仲虺之诰》
今世之主。——《吕氏春秋·察今》
望其(袁可立)乘时大展,应圣主求 (贤)之意。——明 董其昌《节寰袁公行状》
4. 又
欲斗两主。
共事之主。——清·梁启超《谭嗣同传》
5. 又如:主驾(君主的车驾);主道(君主治国之道);主术(君主控制臣下的权术);主胙(帝业);主相(君主和相);主长(君上);主君(对一国之主的称呼);主位(君主的权位)。
6. 指立国一方的国君。旧史家以正统为帝,偏安为主 [king]。如朱熹《资治通鉴纲目》以蜀为正统,故称“蜀”为“帝”,魏、吴为主
凡人主必审分。——《吕氏春秋·审分》
8. 公主的简称
主家山第接云开,天子春游动地来。——唐· 李峤《奉和初春幸太平公主南庄应制》
9. 又如:主第(公主的住宅);主国(公主的侯国);主傅(教导公主的女官)。
而其主不能守。——《三国志·诸葛亮传》
11. 又如:宾主;客随主便;主队;主婆(主人婆);主翁(犹主人);主客(主人与宾客);主党(主人一方的亲族);主父(婢妾、仆役对男主人之称);主人家(主人;特指店主人);主人婆(主人之妻)。
12. 控制者,支配者,财产或权力的所有者。
场主积薪。——《聊斋志异·促织》
山塞中只有这个主。先除了此人,小喽另外何足为虑。——《水浒传》
14. 长官;首脑,首长。
何时见府主,长跪向之啼。——唐· 元结《贫妇词》
15. 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17. 事主,指当事人。 [person concerned]
凡被举擢官,于诰命署举主姓名,他日不如举状,则连坐之。——《宋史·选举志》
武大扯住 郓哥道:“还我主来!”——《水浒传》
19. 事物的根本 [origin]
天下为主。——清·黄宗羲《原君》
20. 又
以君为主。
以刚为主。——《明史》
不主故常。——[英]赫胥黎著、 严复译《天演论》
21. 死人的牌位
上司批准下来,制主入祠,门首建坛。——《儒林外史》
22. 上帝
有人从墓里把主移走了,我们不知道他们把他放在那里!——《圣经》
24. 姓
作动词时
1. 主持;掌管 [be in charge of;direct]
2. 又如:主苹蘩(指妻子主持家政);主闱(科举考试的主试官);主簿(主管文书);主藏(主管库藏财物);主业(主管产业);主章(古代掌管木材的官吏);主书(主管文书的官吏)。
3. 支持,提倡,主张。 [advocate;stand for]
前所主唱。——明·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4. 又如:力主(极力主张);主坐(主使的人);主莫(主谋;力求);主画(主意;谋划)。
5. 寄住在 [lodge at]
6. 又如:主人家(旅馆;客店)
7. 注重 [regard as chief]
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论语》
8. 保持 [maintain]
9. 主持婚约 [preside over a wedding ceremony]
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谷梁传》
10. 预示 [indicate;betoken;presage;forebode]
11. 存心;萌生 [burgeon;cherish certain intention]
我力斗二将不过,看看输与他。宋江收了军马,不知主何意。——《水浒传》
主管,经营.''祥符中,禁火,时丁晋公主营复宫室''.----<<梦溪笔谈>>
作形容词
1. 主要的 [main;primary;chief;principal]。如:主楼;主量子数;主潮(主要潮流);主客(主要的客人);主故(主顾);主的(主要目标);主因(主要的原因);主回路。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五】【丶部】之庾切(zhǔ)。
【注释】镫:同“灯”。
说文解字注
段注:《释器》:瓦豆谓之登。郭曰:即膏镫也。膏镫,《说文》金部之镫锭二字也,其形如豆,今之镫盏是也。上为盌盛膏而䖄火是为主。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引伸假借为臣主、宾主之主。
〔⿱凵土〕,象形。
段注:谓象镫形。
从丶,
丶亦声。
段注:之庾切,古音在四部。按丶、主古今字,主炷亦古今字。凡主人、主意字本当作丶,今假主为丶而丶废矣。假主为丶,则不得不别造镫炷字,正如假左为、不得不别造佐为左也。
广韵
之庾切,上麌章 ‖主声侯部(zhǔ)
主,掌也。领也。典也。守也。君也。《说文》曰:“镫中火主。”又姓,出《姓苑》。之庾切。五。
康熙字典
《子集上》
〔古文〕丶宔《唐韵》之庾切《集韵》《韵会》《正韵》肿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贤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爱民而好士,可谓谊主矣。《吕氏春秋》朝臣多贤,左右多忠,如此者,国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谓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称其大夫曰主。《左传·昭二十八年》成鱄对魏舒曰:主之举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诸侯不自主婚,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
又《左传·僖三十年》烛之武见秦伯曰:若舍郑以为东道主。《注》郑在秦之东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系辞》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庙立以栖神,用栗木为之。《春秋传》虞主用桑,练主用栗。
又匰主。《周礼·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则供匰主。《注》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晋语》阳子刚而主能。《注》上也。
又《正韵》陟虑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注》主,同注。*考证:〔《左传·昭二十八年》成鲋对魏舒曰,主之举也,近文德矣。〕 谨照原文成鲋改成鱄。
字源演变
音韵方言
音韵汇集
小韵 | 韵摄 | 声调 | 韵目 | 声母 | 声类 | 等第 | 清浊 | 反切 | 拟音 | |||
---|---|---|---|---|---|---|---|---|---|---|---|---|
广韵 | 遇 | 上声 | 九麌 | 章 | 三等 | 全清 | 之庾切 | tɕjuo | ||||
集韵 | 遇 | 上声 | 九噳 | 章 | 三等 | 全清 | 腴(肿)庾切 | ʨio | ||||
注 | 遇 | 去声 | 十遇 | 章 | 三等 | 全清 | 朱戍切 | ʨio | ||||
韵略 | 上声 | 麌 | 肿切 | |||||||||
增韵 | 上声 | 麌 | 肿庾切 | |||||||||
去声 | 遇 | 朱戍切 | ||||||||||
中原音韵 | 上声 | 鱼模 | 照 | 撮口呼 | 全清 | tʂiu | ||||||
中州音韵 | 上声 | 鱼模 | 张汝切 | |||||||||
洪武正韵 | 上声 | 四语 | 照 | 陟 | 全清 | 肿庾切 | tʃy | |||||
著 | 去声 | 四御 | 照 | 陟 | 全清 | 陟虑切 | tʃy | |||||
分韵撮要 | 阴上 | 第四诸主著 | 照 |
(表格信息来源:)
方音用词
注意:发音用国际音标标注,仅作参考,可能与实际发音有异。
方言区 | 方言点 | 发音 | 调值 | 调类 | 备注 |
---|---|---|---|---|---|
北京官话 | tʂu | 35/214 | 阳平/上声 | 未注明异读原因 | |
北方官话 | 济南 | tʂu | 55 | 上声 | |
中原官话 | 西安 | pfu | 53 | 上声 | |
西南官话 | 武汉 | tɕy | 42 | 上声 | |
西南官话 | 成都 | tsu | 53 | 上声 | |
江淮官话 | 合肥 | tʂu | 24 | 上声 | |
江淮官话 | 扬州 | tsu | 42 | 上声 | |
晋语 | 太原 | tsu | 53 | 上声 | |
吴语 | 苏州 | tsu | 52 | 上声 | |
吴语 | tsɿ | 334 | 阴去 | ||
吴语 | 温州 | tsɿ | 45 | 阴上 | |
湘语 | 长沙 | tɕy | 41 | 上声 | |
湘语 | 双峰 | ty | 31 | 上声 | |
赣语 | 南昌 | tsɿ | 213 | 上声 | |
客家话 | 梅县 | tsu | 31 | 上声 | |
粤语 | 广州 | tʃy | 35 | 阴上 | |
粤语 | 阳江 | tʃi | 21 | 上声 | |
闽语 | 潮州 | tsu | 53 | 阴上 | |
闽语 | 厦门 | tsu | 51 | 上声 | |
闽语 | 福州 | tsy(文)/tsuɔ(白) | 31 | 上声 | |
闽语 | 建瓯 | tsy | 21 | 上声 |
(表格信息来源: )
中上古音
时代 | 声韵系统名称 | 韵部 | 声母 | 韵母 |
---|---|---|---|---|
先秦 | 高本汉系统 | ȶ | i̯u | |
王力系统 | 侯 | ȶ | ǐwɔ | |
董同龢系统 | 侯 | ȶ | juɡ | |
周法高系统 | 侯 | t | jew | |
李方桂系统 | 侯 | t | jugx | |
西汉 | ||||
东汉 | ||||
魏 | juo | |||
晋 | juo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鱼虞模 | jwo | |
北魏后期北齐 | 鱼虞模 | jwo | ||
齐梁陈北周隋 | 虞模 | ju | ||
隋唐 | 拟音/高本汉系统 | tɕ | i̯u | |
拟音/王力系统 | tɕ | ǐu | ||
拟音/董同龢系统 | tɕ | juo | ||
拟音/周法高系统 | tɕ | iuo | ||
拟音/李方桂系统 | tś | ju | ||
拟音/陈新雄系统 | tɕ | ǐu |
(表格信息来源:[3])
基本字义
1.创造人类的上帝的独生儿子人类的救主耶稣基督,是信仰基督教的基督徒所崇拜的三位一体的真神的第二位。
2、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的称呼,是指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上帝,是三位一体的真神的第一位。3,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4、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5、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6、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7、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8、预示:早霞~雨。
9、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10、姓。主姓。
字形结构
宗教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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