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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畏

十九畏中医基础理论词。两种药物同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或副作用。两种药物同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或副作用。“十九畏”歌诀首见于明·刘纯《医经》:“硫黄原是,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硝难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若逢石脂使相欺,大凡修看顺逆,煿莫相依。”指出了共19个相畏的药物: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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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两种药物同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或副作用。

解读

十九畏”歌诀首见于明·刘纯《医经》:“硫黄原是,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硝难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若逢石脂使相欺,大凡修看顺逆,煿莫相依。”指出了共19个相畏的药物: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郁金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犀角人参五灵脂肉桂赤石脂

中医应用

反药是否同用,历代医家众说纷纭。一些医家认为反药同用会增强毒性、损害机体,因而强调反药不可同用。除《农本草》提出“勿用相恶相反者”外,《本草集注》也谓:“相反则彼我交仇,必不宜。”孙思邈则谓:“草石相反,使人迷乱,力甚刀剑。”等等,均强调了反药不可同用。有的医家如《医说》甚至描述了相反药同用而致的中毒症状及解救法。现代临床、实验研究也有不少文献报道反药同用如巴豆与牵牛同用中毒的例。因此,《中国药典》1963年版“凡例”中明确规定:“注明畏、恶、反,系指一般情况下不宜同用。”

此外,古代也有不少反药同用的文献记载,认为反药同用可起到相反相成、反抗夺积的效能。如《医正传》谓:“外有大毒之疾,必有大毒之药以攻之,又不可以常理论也。如古感应,用巴豆、牵牛同,以为攻坚积药;四物汤人参五灵脂辈,以治块;溪治尸瘵二十四味莲,以甘草芫花,而妙处在此。是盖贤者真知灼见,可用之,昧者不可妄试以杀人也。”《本草纲》也说:“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有权,在用者识悟尔。”都强调了反药可以同用。正如上述,古今反药同用的也是屡见不鲜的。现代也有文献报道人参五灵脂同用活化瘀治冠病,芫花大戟甘遂甘草用治结核性胸膜炎,取得较好的效果,从而肯定了反药可以同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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