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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性瘫痪综合征

瘫痪征是一组持续存在的中枢性运动和姿势发育障碍、活动受限症候群,这种症候群是由于发育中的胎儿或婴幼儿部非进性损伤所致。瘫痪的运动障碍常伴有感觉、知觉、认知、交流和为障碍,以及癫痫、继发性骼问题。1988年我国的瘫定义:出生前到出生1个月各种原因所致的非进损伤,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Rosenbaum等报道了瘫定义与分类国际研讨会执委员会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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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

瘫的临床表现多样,病情严重程度各异,这表明可能是多种因素在不同时期损伤胎儿大脑而造成瘫。从时间上,瘫可疑病因常划分为产前、产时和产后三个阶段。要研究因素包括: 1.产前因素 包括父母近亲结婚、有智力低下家族史、胎儿发育迟缓、母亲孕期用药史、射线暴史、孕期感染、多胎妊娠先兆子痫等。 2.产时因素 异常分娩胎儿窘迫、出生窒息、缺氧缺脑病早产过期妊娠、低出生体重、4000克以上巨大胎儿等。 3.产后因素 新生儿期非感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意外受伤、吸吮无力、喂养困难等。

临床表现

建议运动障碍类型及瘫痪部位进分型,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MFCS)进分级: 1.依运动障碍类型分型 (1)痉挛型以锥体外系受损为要表现为上肢屈张力增高,下肢伸张力增高,四肢瘫者上肢关节均呈屈性痉挛,肩关节收、旋,肘、腕、指关节,腕、旋,手指屈呈紧握拳状,拇指收。两上肢动作笨拙、僵硬、不协调,两下肢僵直、收呈交叉状,髋关节旋,关节屈。扶站时,双足下垂、翻,足尖着地,走路时呈踮足、剪刀样步态。 (2)不随意运动型以锥体外系受损为,不随意运动增多,表现为手足徐动、舞蹈样动作,张力障碍、震颤等。 (3)共济失调型以小脑损伤为,少见,要表现协调性差,步态蹒跚、辨不良,平衡能力差等。 (4)强直型以锥体外系受损为,少见,由于全身张力增高,身体异常僵硬,张力可呈齿轮样或管样增高。 (5)张力低下型患儿张力显著降低而呈迟缓性瘫痪状态,自动作极少。 (6)混型同一患儿表现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症状。 2.瘫痪部位分型 (1)单瘫单个肢体受累。 (2)双侧瘫痪四肢受累,上肢轻,下肢重。 (3)三肢瘫三个肢体受累。 (4)偏瘫半侧肢体受累。 (5)四肢瘫四肢受累,上下肢受累程度相似。 3.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MFCS)进分级 (1)小于2岁①Ⅰ级可以坐位转换,还能坐在地上用双手玩东西。能用手和膝盖爬,能拉着物体站起来扶着家具走几步。18个月~2岁的患儿可以不用任何助设施独立走。 ②Ⅱ级可以坐在地上,但是需要用手支撑来维持身体的平衡,能贴着地面匍匐爬或用双手和膝盖爬,有可能拉着物体站起来并扶着家具走几步。 ③Ⅲ级需要在下部有支撑的情况下维持坐姿。还能够翻身及用部贴着地面爬。 ④Ⅳ级可以控制头部,但坐在地上的时候躯干需要支撑,可以从俯卧翻成仰卧,也可能从仰卧翻成俯卧。 ⑤Ⅴ级生理上的损伤限制了其对自运动的控制能力在俯卧位和坐位时不能维持头部和躯干的抗重力姿势。只能在大人的帮助下翻身。 (2)2~4岁 ①Ⅰ级可以坐在地上双手玩东西。可以在没有大人帮助下完成地上坐位和站立位的姿势转换,把走作为首选移动式,并不需要任何助步器械的帮助。 ②Ⅱ级可以坐在地上,但当双手拿物体的时候可能控制不了平衡,可以在没有大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如地坐位转换。可以拉着物体站在稳定的地。可以用手和膝交替爬,可以扶着家具慢慢移动,首选的移动式是使用助步器走。 ③Ⅲ级可以用“W”状的姿势独自维持坐姿(坐在屈旋的部和膝之间),并可能需要在大人帮助下维持其他坐姿。爬或者手膝并用爬是首选的自身移动的式(但是常常不会双腿协调交替运动),能拉着物体爬起来站在稳定的地并作短离的移动,如果有助步器或者大人帮助掌握向和转弯,可能可以在房间里短走。 ④Ⅳ级能坐在椅子上,但需要依靠特制的椅子来控制躯干,从而解放双手。可以在大人的帮助下或在有稳定的平面供他们用手推或拉的时侯坐进椅子或离椅子,多能在大人的监督下用助步器走一段很短的离,但很难转身也很难在不平的平面上维持身体平衡。在公众场所不能独自走。能在动力轮椅的帮助下自己活动。 ⑤Ⅴ级生理上的损伤限制了其对随意运动的控制以及维持身体和头部抗重力姿势的能力,各面的运动功能都受到限制,特殊器械和助技术并不能完全补偿其在坐和站能力上的功能限制,没有办法独立动,需要转运。部分患儿能使用进一步改造后的电动轮椅进活动。 (3)4~6岁①Ⅰ级可以在没有双手帮助的情况下坐上、离或者坐在椅子上。可以在没有任何物体支撑的情况下从地上或者从椅子上站起来,可以在室室外走动,还能爬楼梯,正在发展跑和跳的能力。 ②Ⅱ级可以在双手玩东西的时候在椅子上坐稳,可以从地上或者椅子上站起来,但是常需要一个稳定的平面供他们的双手拉着或者推着。可以在室没有任何助器的帮助下走,在室外的水平地面上也可以走上一小段离,可以扶着扶手爬楼梯,但是不能跑和跳。 ③Ⅲ级可以坐在一般的椅子上,但是需要盆或躯干部位的支撑才能解放双手,在坐上和离椅子的时候需要一个稳定的平面供他们双手拉着或者推着。他们能够在助器的帮助下在水平地面上走,在成人的帮助下可以上楼梯。但当长离旅时或者在室外不平的地面无法独自走。 ④Ⅳ级可以坐在椅子上,但是需要特的椅子来控制躯干平衡从而尽量地解放双手,坐上或者离椅子的时候,必须有大人的帮助,或在双手拉着或推着一个稳定平面的情况下才能完成,多能够在助器的帮助和成人的监视下走上一小段离,但是很难转身,也很难在不平的地面上维持平衡,不能在公共场自己走,应用电动轮椅的话可以自己活动。 ⑤Ⅴ级生理上的损伤限制了其对自运动的控制,也限制了其维持头部和躯干抗重力姿势的能力,各面的运动功能都受到了限制,即便使用了特殊器械和助技术,也不能完全补偿其在坐和站的功能上受到的限制,完全不能独立活动,部分患儿通过使用进一步改造过的电动轮椅可能进活动。 (4)6~12岁①Ⅰ级可以没有任何限制地在室和室外走并且可以爬楼梯。能表现出跑和跳等粗大运动能力,但是速度、平衡和协调能力都有所下降。 ②Ⅱ级可以在室和户外走,能够抓着扶手爬楼梯,但是在不平的地面或者斜坡上走就会受到限制,在人群中或者狭窄的地走也受到限制,最多能勉强达到跑和跳的水平。 ③Ⅲ级可以使用助器在室和室外的水平地面上走,可能可以扶着扶手爬楼梯,据上肢功能的不同,在较长离的旅或者户外不平的地上时,有的患儿可以自己推着轮椅走,有的则需要被运送。 ④Ⅳ级可能继续维持在6岁以前获得的运动能力,也有的患儿在家、校和公共场可能更加依赖轮椅,使用电动轮椅可以自己活动。 ⑤Ⅴ级生理上的损伤限制了其对自运动的控制,也限制了其维持头部和躯干的抗重力姿势能力,各面的运动功能都受到了限制,即使使用了特殊器械和助技术,也不能完全补偿其在坐和站的功能上受到的限制,完全不能独立活动,部分患儿通过使用进一步改造过的电动轮椅可能进活动。

检查

瘫痪征需要做以下检查: 1.神经影像检查 头颅CT或MRI,可表现为发育不全、发育软化灶、基底病变或正常。 2.电图 EEG对预测是否发生癫痫,有重要价值,是瘫的预后判断及指导治疗是不可缺少的检查手段。 3.电图 对于区分源性或神经源性瘫痪有鉴意义,同时对痉挛性患儿A型肉毒毒素局部注射治疗有指导意义。 4.脑干听觉诱发电位 能客观反映听神经脑干的功能和发育情况,检测小儿神经功能发育状态,对判断伴有语言障碍者是否伴有听力损害有较大意义。

诊断

瘫痪的诊断标准为4项必备条件及2项参考条件。 1.必备条件 (1)中枢性运动障碍持续存在; (2)运动和姿势发育异常; (3)反射发育异常; (4)张力及力异常。 2.参考条件 (1)瘫痪病因依据; (2)头颅影像(磁共振、CT、B超)。

治疗

前尚没有治疗瘫的特效药物,瘫患儿一旦确诊,采用综的物理运动疗法康复。前国际上以Bobath疗法的应用最为广泛。导式教育以最大限度地导调动患儿自运动的潜力,以娱乐性、律性、意向性激发他们的兴趣及动参与意识,注重对瘫儿童进全面康复。 1.瘫的早期防治 国外有者认为,6个月做出异常诊断并进治疗效果最佳。故应在早期进及时、有效的治疗。因此,探索瘫的早期正确诊断法,对瘫的康复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瘫的手术治疗 手术原则是减少痉挛,改善和恢复力平衡,矫正关节的挛缩畸,改善恢复负重线,最大限度的恢复肢体运动功能。前解除痉挛和改善功能的手术要是选择性神经切断术(SPR)。也有者对马蹄足等畸患儿采用了矫正手术,取得了较好的临床效果。 3.瘫的功能锻炼 瘫的功能锻炼是遵渐进的原则,动作从简单到复杂、从粗到细,运动量从小到大、个情况个对待中医疗法对瘫康复有一定的疗效,如推拿穴位按摩穴位针灸经络导平疗法、头针治疗等。 4.药物治疗 针对患者临床症状,可选择对症治疗药物。 5.日常培训 当智力和体格障碍并不严重时,儿童应该到常规习。即使是严重受累的患儿,日常生活能力(例如洗脸,穿衣,吃饭)的培训也是有益的,这可以减少患儿依赖性,增加自尊,并极大地减轻家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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