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肉毒症
发病原因
伤口肉毒症的致病菌是肉毒梭状芽孢杆菌。此菌粗大,革兰阳性,专性厌氧,能产生芽孢,但无荚膜。根据肉毒梭状芽孢杆菌分泌的外毒素抗原性,有A、B、C、D、E、F、G7种类型,对人致病的是A、B、E、F型。伤口肉毒症主要由A型菌引起,B型次之。主要致病物为肉毒梭状芽孢杆菌的外毒素、血细胞凝集毒素和神经毒素。后者干扰外周神经终端乙酰胆碱的释放,导致骨骼肌麻痹。
发病机制
肉毒梭状芽孢杆菌污染伤口后,因局部炎症和组织坏死降低了局灶的氧化还原电位差(Eh)及氧张力,肉毒棱菌在伤口发芽、滋长繁殖,分泌外毒素。肉毒梭菌外毒素是一种分子量90 000蛋白质,含血细胞凝集素和神经毒素两种成份,蛋白酶能增大其毒性。
外毒素经血流至全身,主要作用于脑神经核、神经肌肉连结处和自主神经末梢,抑制神经传导介质乙酰胆碱的释放,使肌肉收缩功能发生障碍而致软瘫。但并不影响神经的传导和肌膜对乙酰胆碱的敏感性。中枢神经系统的胆碱能通道也不受影响。
临床表现

典型的神经症状始自颅神经,出现复视、畏光、视力模糊、上睑下垂、眼调节功能障碍、瞳孔对光反射减弱。继而语言障碍、咀嚼、吞咽及发音困难。继之下行性的运动神经麻痹,如躯干和四肢肌出现对称性无力,严重者呼吸困难。
不如经消化道感染的肉毒症明显,但亦有呕吐、腹泻、腹痛等胃肠道不适。
3.全身症状
感觉正常,意识清楚,一般无发热或仅有微热,并发吸入性肺炎时有的高热。潜伏期为4~14天,一般为7天。潜伏期愈短,病情愈重。
检查
1.实验室检查
(1)厌氧菌培养伤口渗液送厌氧菌培养,可分离出肉毒梭菌。
(2)外毒素检测取早期患者血清培养,注入小白鼠腹腔内,另用对照小白鼠,在注射患者血清同时注入同型抗毒素。前者出现四肢瘫痪、失声和呼吸困难,而对照组小白鼠则不出现症状。
(3)动物试验用伤口分泌物生理盐水浸出液0.5~1ml,注入小白鼠腹腔内,亦能出现肌肉瘫痪。
2.其他辅助检查
诊断
鉴别诊断
1.脊髓灰质炎
多见于儿童,有发热、肢体疼痛和肢体瘫痪,脑脊液检查有蛋白及白细胞计数增多。
发病有明显季节性,在每年7、8、9三个月,有发热惊厥和昏迷,脑脊液蛋白和白细胞计数增加;乙脑特异性免疫球蛋白M(IgM)抗体阳性。
无明显外伤史,起病缓慢,有典型临床表现。
4.中风
并发症
治疗
伤口肉毒症的治疗,仍应以清创为主,清除坏死组织,改善局部缺血、缺氧的条件,避免肉毒杆菌的进一步生长繁殖。
1.清创伤口 彻底清除伤口异物,切除坏死组织,以3%过氧化氢冲洗创面,破坏稀氧环境。
2.病原治疗
(1)抗毒素治疗:一旦明确诊断,可采用三价(A、B、E型)抗毒素,或多价抗毒素(A、B、C、D、E、F型)注射,以中和血液中游离的外毒素。对已和神经结合的毒素,抗毒素无能为力,故出现的神经损害难以复原。三价抗毒血清能降低各型肉毒梭菌症的病死率和患病率。提倡早期和一次足量治疗。在发病后24小时或发生肌肉瘫痪前治疗效果最佳。目前唯一的制品为马血清制品,用前需行皮肤过敏试验。治疗中加强观察,防止血清病的发生。,
3.呼吸支持 伤口肉毒症的最大危险是呼吸功能障碍,呼吸困难可迅速发生,故应严密观察病人的呼吸。B型肉毒梭菌症病人出现复视者是需作呼吸支持的前驱症状。大多数病人需作气管切开术,人工辅助呼吸。
预防
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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