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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是儿科的常见急症之一,儿童以食入中毒最多见,年龄多见于1~5岁。由于年幼儿有一定的活动能力,但认知能力和生活验不足,对某些毒物和药物的危害缺乏认识,因此中毒发生率在此年龄组较高,文献报道中,年龄小于5岁的中毒群体虽发病率较高,但大多属于无意中毒,其摄入的中毒物质量不大、毒物种类单一,其病死率低于青少年患者,而青少年患者有相当部分在存在精神抑郁或理障碍情况下自伤性服毒,其服毒量通常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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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毒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各种式和量作用于人体,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生物反应和病理变化,导致机体功能严重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的物质,包括化品、药物、植物体等。毒物进入人体后,在体与体液、组织相互作用后可起一系列中毒症状表现,组织代谢和器官功能障碍,严重者可导致病孩死亡或终身残疾。因摄入毒物而产生的一系列危及生命的病理生理改变和相应症状称为中毒。摄入毒物后数小时至数天出现中毒表现者称为急性中毒

凡能中毒的物质均被视为毒物。毒物的范围很广。一些毒物对人体有剧烈毒性,如氰化物、有机磷等。另一些毒物则在一定条件下才具备毒性,如食物、药物、维生素、氧等。这些毒物在平时不具备毒物特性,而在过量应用或与其他物质作用后才产生毒性。

急性中毒是儿科的常见急症之一,儿童以食入中毒最多见,年龄多见于1~5岁。由于年幼儿有一定的活动能力,但认知能力和生活验不足,对某些毒物和药物的危害缺乏认识,因此中毒发生率在此年龄组较高。文献报道中,年龄小于5岁的中毒群体虽发病率较高,但大多属于无意中毒,其摄入的中毒物质量不大、毒物种类单一,其病死率低于青少年患者,而青少年患者有相当部分在存在精神抑郁或理障碍情况下自伤性服毒,其服毒量通常较大,病死率相对较高。小儿发生中毒后被送至医院时,常会遇到病孩家长不能准确提供毒物种类及毒物摄入量的病史,以致无针对的解毒措施,可在短时间导致病孩死亡。因此,在遇到急性中毒时,家长应尽可能提供毒物;另外即使对于可疑中毒者,亦应及早给予治疗处理,争取抢救时间,避免中毒进一步加重,降低和减少病死率及后遗症。

流行病学

小儿中毒多数源于进食含有毒物的食物,或接触毒物后吸收,起全身损害和功能障碍。据广州市儿童医院统计,1997~2001年5年中,中毒住院人数占住院病人的0.22%,可见小儿中毒在儿科病中占有一定比例。中毒年龄小至新生儿,并可在任何年龄的小儿中发生。

病因

毒物品种繁多,其使用范围和用途可分为下列几种:

1.工业性毒物 包括工业原材料,如化、油漆、重金属、汽油、氯、氰化物、甲醇、硫化氢等。

2.农业性毒物 有机磷农药,化除草,灭药,化肥等。

3.药物过量中毒(poisoning) 许多药物(包括中药)过量均可导致中毒,如地高辛癫痫药,退热药,麻醉镇静药,律失常药等。

4.动物性毒物 毒蛇、蜈蚣、蜂类、蝎、蜘蛛、河豚、新鲜海蜇等。

5.食物性毒物 过期或霉变食品,腐败变质食物,有毒食品添加

6.植物性毒物 野蕈类,乌头白果等。

7.其他 强酸强碱,一氧化碳,化妆品,洗涤,灭虫药等。

此外,据毒物的物理状态还可分为挥发性与非挥发性毒物,据毒物吸收式分为食入、吸入、皮肤接触吸收性毒物等。

发病机制

1.毒物的作用 各种毒物进入体后产生的毒性作用途径、标、时间、范围及强度各不相同。进入途径以肠道最多,其他还有呼吸道、皮肤、五官、创、注射等。毒物进入途径取决于毒物本身特性,某些毒物仅有1~2种入侵途径(如毒蕈),而另一些则可有多种途径(如有机磷农药)。毒物的作用部位直接影响中毒程度,当毒物作用于氧代谢、神经系统、心脏等代谢键环或重要脏器时,可使病人很快出现严重症状,甚至死亡。毒物进入人体后对机体产生的损害作用称为毒性,毒物的毒性越强,则对机体的危害越大。此外,毒物摄入量、毒理特性以及机体状况和耐受性等亦与中毒程度密切相。短时间摄入大量吸收率较高的毒物者通常病情较重。

2.毒物代谢 大多数毒物进入体肝脏代谢转化后毒性减弱或消失,并由脏排泄、一些毒物亦可为原脏排泄。少数毒物可由皮肤汗腺、乳腺、泪液、呼吸道、道或肠道排泄。各毒物间的排泄速度差异很大,要取决于毒物本身特性和患者脏功能,毒物排泄时间最长可达数周甚至数月。药代动力中的药物体分布特点对指导中毒治疗具有重要意义。治疗中的促进毒物排泄法对于中毒早期毒物大部分积聚流中的病人效果较好,当毒物的分布在体达到平衡时,大多数毒物仅有5%左右存在于液中,此时仅采用排泄治疗效果较差。此外,毒物脂溶性高或浆蛋白结率高,中毒时毒物量较大,休克等因素亦会导致毒物排泄速度减慢。

临床表现

中毒的临床症状与体征常无特异性,小儿急性中毒首发症状多为腹痛腹泻呕吐惊厥昏迷,严重者可出现多脏器功能衰竭。要注意有重要诊断意义的中毒特征,如呼呕吐物的特殊气味甲床是否发绀或樱红;出汗情况;皮肤色泽;呼吸状态、瞳孔、律紊乱等。

并发症

可并发脱水、酸中毒、电解质紊乱,肝脏损害,出现黄疸症状

出现致死性的力衰竭和休克。可并发严重律失常、水肿、呼吸麻痹以及呼吸衰竭脏损害,出现血尿蛋白尿急性功能衰竭、压、氮质血症等。神经系统出现抽搐瘫痪昏迷、中枢性呼吸衰竭贫血溶血,诱发dic,广泛出。在度过急性中毒急性期后,部分患儿可遗留后遗症,如腐蚀性毒物中毒起的消化道变和狭窄,影响正常饮食;中毒损害或严重缺氧后发生精神运动功能障碍等。

检查

急性中毒助检查对中毒的最后诊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以下检查分用于不同的中毒

1.尿常规、尿色变化

红色:灭药(抗凝类)、氯醛糖中毒绿色麝香草中毒葡萄色:苯胺、硝基中毒棕黑色:酚、亚硝酸盐中毒蓝色:美蓝中毒

2.部X检查

用于金属、三氯乙烯、四氯化碳、氯化钾高锰酸钾中毒

3.电图检查

用于三环类抗抑郁药氯喹、阿吗灵(出现宽大QRS波),以及某些律失常药中毒

4.电图检查

用于安定类或巴比妥类药物中毒(出现周期性等电位线,但并非表明死亡)。

5.流动力检查

用于严重的海洛因、钙离子拮抗、农药百草枯、金属(中毒,导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征和休克

6.窥镜检查

用于各种腐蚀口腔、食道、肠道中毒

7.生化检查

如电解质、糖、钙、阴离子间隙、渗透压、是否代谢性酸中毒等检查用于甲醇、乙醇、乙二醇、丙酮、乳酸、氰化物(低钙)、甲醛、乙醇等中毒

8.凝功能

用于灭药(抗凝类)、蛇毒、毒蕈等中毒

9.功能

用于扑热息痛毒蕈中毒

10.碳氧血红蛋白、高血红蛋白测定

用于一氧化碳、亚硝酸盐中毒

11.酶的测定

用于有机磷(碱酯酶)农药中毒

12.毒物检测

毒物分析是惟一客观的最后确定急性中毒诊断的法。可以从容器、剩余毒物、可疑食物、水和染毒的空中毒者的呕吐物、容物、第一次洗液,、尿、大便中检测毒物或其代谢分解产物。毒物检测不但可以确定诊断,还可评估病重程度和预后(量-效应系),并指导中毒的治疗。如快速及时的毒物分析(监测中水平及变化)对治疗扑热息痛苯巴比妥、氨甲酸盐中毒,改善预后都非常重要。一些中毒的特异性抗毒治疗可收到较好效果,如洋地黄浓度,计算并用洋地黄抗体治疗洋地黄中毒

诊断

由于毒物种类极多,临床表现各异。临床医师可以中毒病人的面容、呼出气味症状、其他体征、排泄物的性状等结合病史,综分析,得出初步诊断;此外还可据所在地域流发病率较高的中毒毒物进筛选和鉴。各种毒物起的急性中毒常具有各自的特征,这些特征是中毒诊断的重要线索和依据。诊断中应特注意毒物接触病史的采集和原毒物的鉴定。

对于存在明确毒物摄入或接触病史者,结临床症状,诊断可迅速确立。对于病史不明确者,可考虑进毒物鉴定。无论病史典型与否,为取得确切据,均有必要进毒物鉴定。采集标本应及早进,包括原毒物样品,液或呕吐物、液、尿液等。毒物确定后,还必须了解毒物服用量、发病时间和脏器受累表现以及就诊前处理等,以便确定相应的处理案。

鉴别诊断

1.应与下列疾病进 对诊断一时不明确且伴昏迷者:①糖;②酮症酸中毒;③;④中枢感染;⑤脑病;⑥尿毒症;⑦电解质紊乱。

2.提示病情危重 急性中毒伴有下列表现时:①深昏迷;②休克压不稳定;③高热或体温不升;④呼吸衰竭;⑤力衰竭或严重律失常;⑥惊厥持续状态;⑦功能衰竭;⑧dic;⑨钠高于150mmol/l或低于120mmol/l。对于这些患儿,应常规监测等各脏器功能,为病情判断和支持处理提供依据。

治疗

1.现场抢救 对于存在呼吸、搏骤停、休克惊厥的患儿应首先现场进抢救,保持良好的氧供和环,严密监护并维持生命体征稳定,纠正环境紊乱。对存在呼吸衰竭者应及早给予呼吸支持。压不稳者给予多巴胺5~10μg/(kg·min)静维持。

2.清除毒物

(1)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其的为防止已与体表、体腔接触,但尚未进入体的毒物,以最大限度降低毒物进入体的量和减轻病情。治疗时应尽可能早,并据进入途径不同,采取相应的法。有毒体(氯、一氧化碳等)中毒者应首先中毒环境,加强通,积极吸氧,以排除呼吸道残留毒。食入水溶性毒物者可用肠道法,包括催吐、洗、导泻和吸附毒物。洗一般于食入毒物后4~6h,操作时动作要轻巧迅速,危重病人取平卧位,头偏向一侧,容物要尽量抽净,反复灌洗,直至洗出液清晰为止。洗液可据毒物种类选取。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和呕吐情况,防止容物反流入窒息

后可随即给患者50%硫酸镁0.5ml/kg导泻,加速毒物从肠道排出,或注入活性炭0.5~1g/kg吸附毒物。对强酸、强碱中毒惊厥者不宜用洗、催吐及导泻法,以免发生消化道穿孔窒息。近来国外文献报道肠道毒并不能显著改变患者的症状、病程和预后。许多者不张采用催吐法治疗小儿急性中毒。但也有人认为食入毒物1h才有效。如遇皮肤接触毒物者(如有机磷农药中毒)应立即去全部衣裤,以微温清水冲洗全身,并注意五官、毛发、指甲部位的清洗,一般洗5~15min。对体表不溶于水的毒物,可用适当溶,例如用10%植物油冲洗酚类毒物,也可用适当的解毒加入水中冲洗。

前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①鞣酸溶液(2%~4%):可沉淀阿扑吗啡、生物碱、士的宁、铝、及银盐等,使残留毒物失活。

高锰酸钾:系氧化,可与各种有机物相互作用,使巴比妥、阿镇痛药、士的宁、毒扁豆碱、奎宁及烟碱等药物失活。由于高锰酸钾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切勿将高锰酸钾结晶直接接触口腔黏膜。其洗溶液浓度应控制在1∶5000左右。

碳酸氢钠溶液(2%~5%):可沉淀多种生物碱,也可结某些重金属及有机磷农药。敌百虫(美膦酯)中毒不可采用本溶液,后者可使毒物毒性增强。

④活性炭(10%~20%)悬液:可强力吸附多种药物和化物质,能吸附的物质范围较广,能有效地阻止药物在肠道中的吸收,适用于有机及无机毒物中毒,但对氟化物无效。前国外大多数提倡采用此悬液进。文献报道中毒后30min应用活性炭,其毒物吸附率可达89%,而超过1h者则仅为37%。

葡萄糖酸钙溶液(1%):可沉淀氟化物和草酸盐,使之变为氟化钙和草酸钙而失活。临床用于氟化物或草酸盐中毒

⑥氧化镁溶液(4%):为弱碱性溶液,可中和酸性物质,用于阿司匹林、强酸及草酸等中毒

⑦米汤、稀面糊(含1%~10%淀粉):能结并还原碘,使之失活,用于碘中毒。操作时应彻底洗,至洗出液清晰,不显蓝色为止。

氯化钠1%~2%溶液:常用于毒物不明的急性中毒

(2)促进毒物排泄:

①补液和利尿:大多毒物由脏排泄,积极利尿有利于加速毒物排泄,可每天酌情给予5%葡萄糖电解质溶液500~1000ml(或每天10~20ml/kg)静滴,同时静注射呋塞米(速尿)每次1mg/kg。不能进食者补液可每天100~120ml/kg补给。补液及给利尿后,水溶性和与蛋白结很弱的化物(如苯巴比妥、甲丙氨酯、苯丙胺等)较易从体排出。有些化物(如巴比妥酸盐、水杨酸盐及异烟肼等)在碱性环境下离子化程度增加,处理时如在补液中适当补给碳酸氢钠以碱化尿液,可减少其在小管重吸收,提高排出率。

②透析疗法(dialysis):为中毒治疗中的重要措施之一。如初步治疗后症状无好转或继续加重,可考虑做腹膜透析或液透析治疗。

a.液透析:对于水溶性较高和蛋白结率不高的毒物排泄效果较好,如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水杨酸盐、苯巴比妥、甲丙氨酯(眠尔通)、水氯醛、海洛因、甲醇、乙醇、乙二醇、异丙醇、苯丙胺、锂盐、异烟肼苯妥英钠、钾、、锌、铜、硼酸盐等。脂溶性毒物及与蛋白质结紧密的毒物则透析效果较差,如速效巴比妥盐类、阿米替林地西泮等。

a.液净化适应为:急性中毒症状严重,无相应解毒,但毒物或其代谢产物能被透析出体外;预计毒物摄入量很大,估计会出现严重并发症和严重不良后果;发生急性功能衰竭。

b.液净化相对为:严重功能不全;有严重贫血减少低于50×109/l,倾向,或全身应用抗凝药物;休克治疗仍不能维持收缩压在12kpa以上。

一般药物及毒物中毒的透析治疗应争取在中毒后8~16h,严重中毒者在3h效果更好,因为大多数毒物的液浓度在此时段浓度处于高峰阶段,透析可以达到最佳效果。

b.腹膜透析:具有安全、便、对环影响较小等特点,在儿科中较液透析应用更广,其应用指征同液透析。其透析特性与液透析相似,但小分子物质透析效果较液透析略差。腹膜透析的为:

a.腔感染、肠梗阻腹膜广泛粘连,壁皮肤感染。

b.严重呼吸衰竭

c.腔手术后3天以

腹膜透析法为每次注入30~40ml/kg,保留30~45min后排出,4~8次/d,直至病情缓解。

对于中毒严重,毒物不能通过透析等法得到有效排除者,早期还可采用换或多次部分换(每次换量10ml/kg)的处理来达到排除体内毒物的的。

(3)尽早使有效拮抗:这些药物前种类很有限,仅有少数有特异性拮抗(或解毒),一些常用拮抗见表2。

3.对症处理 适当镇静,避免烦躁;控制惊厥;高热者给予物理及药物退热;预防继发感染;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积极防治各重要脏器功能衰竭。上腺皮质激素具有增强机体应激能力,改善毛细管通透性,减少渗出,稳定细胞膜及溶酶体,减少细胞损害等作用,临床用于严重中毒中毒脑病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征,中毒功能损害以及化起的溶血贫血等。药物可选择地塞米松0.5mg/kg或琥珀氢化可的松5~10mg/kg,1~2次/d,静注射,疗程3~5天。

4.小儿一些常见药物金属化物质中毒要处理原则

(1)水杨酸盐:以5%碳酸氢钠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5%碳酸氢钠6ml/kg及维生素k1 10mg,1次/d,静滴,补液利尿,碱化尿液。

(2)巴比妥类及苯二氮革类:1∶5000高锰酸钾苯甲酸咖啡因(安钠咖)6~12mg/kg,注;或贝美格(美解眠)1mg/kg,静注;或纳洛酮0.01mg/kg,注;4~6h后可重复1次,直至志转清。注意呼吸和环支持。

(3)颠类:以1∶5000高锰酸钾硫酸镁导泻;用毛果芸香碱0.1~0.2mg/kg,每1~4小时皮下注射1次;或新斯的明0.02~0.04mg/kg,每3~4小时注1次。直至瞳孔缩小。惊厥者给予地西泮(安定)、上腺皮质激素,并注意呼吸支持。

(4)茶碱:反复以1∶5000高锰酸钾,导泻,洗注入活性炭,注意镇静止痉、纠正低钾,休克律失常,补液利尿。严重者可给予透析治疗。

(5)麻黄碱:氯丙嗪1mg/kg,注或酚妥拉明每分钟1~3μg/kg,静滴注维持,压正常后逐步撤除。

(6)乙醇:中毒1h用温水或2%nahco3 洗,静注25%~50%高渗葡萄糖20~40ml/次,纠正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并补充维生素b1及维生素b6。伴功能障碍者可考虑透析治疗。

(7)氯丙嗪:以1∶5000高锰酸钾反复洗,导泻,洗后可注入活性炭,保暖,减少搬动,防止直立性休克;酌情给予升压药(多巴胺间羟胺),控制惊厥,呼吸支持。重者可予透析治疗。

(8)阿中毒者可予1∶5000高锰酸钾或活性炭悬液洗纳洛酮0.01mg/kg注或静注,数分钟后可重复应用;给予呼吸及生命支持;抗惊厥;防治水肿水肿

(9)亚硝酸盐:中毒6h给予洗,导泻,清除余下毒物。1%亚甲蓝以0.1~0.2ml/(kg·次),稀释后缓慢推注,或维生素c以0.5~1g,用葡萄糖20ml稀释后静注;促者给予吸氧。

(10)中毒:急性食入中毒者以1%硫酸钠溶液洗,并牛奶或蛋清;及早应用依地酸钙钠(edta)25~50mg/kg,稀释至500ml葡萄糖液静滴,或二巯丁二钠(二巯基丁二酸钠)20~30mg/kg静缓注。药物3~4天为一疗程,休息3~5天。一般用4~6个疗程。

(11)中毒(误食):立即用5%活性炭悬液或2%nahco3 洗,并牛奶或蛋清;硫酸镁导泻。有全身中毒症状者可用5%二巯丙磺钠(二巯基丙磺酸钠)0.1~0.2ml/kg注,1次/d。功能衰竭者给予透析治疗。

(12)强酸碱类:皮肤、五官等接触部分用清水冲洗,去除衣物。若非大量毒物食入,一般止洗及催吐;强酸中毒服4%氢氧化铝10~20ml或蛋清、豆浆等;强碱类则服1%酸或食等。注意生命功能支持,症状严重者可给予地塞米松0.25~0.5mg/kg,静注。

(13)氰化物:给予吸氧及生命支持。食入者用1∶5000高锰酸钾、5%硫代硫酸钠、3%双氧水(过氧化氢)及0.5%活性炭悬液洗;立即吸入亚硝酸异戊酯每次0.2~0.4ml,吸30s,5min可重复1次;随后静注3%亚硝酸钠6~12mg/kg,再静注25%硫代硫酸钠溶液0.25g/kg(每药均推注10~15min);效果不满意时可重复使用。无硫代硫酸钠时可用1%亚甲蓝1~2mg/kg缓慢静注代替。

5.有毒动植物中毒

(1)蟾蜍:以1∶5000高锰酸钾、导泻(忌用油类泻药),维生素c 1~2g用葡萄糖溶液稀释后静滴,纠正律失常(阿托品上腺素),地塞米松0.25~0.5mg/kg,静注;防治源性休克。毒液接触眼者用生理盐水或3%硼酸液局部冲洗。

(2)毒蕈类:以1∶5000高锰酸钾或活性炭悬液反复洗硫酸镁导泻;用二巯丙磺钠(二巯基丙磺酸钠)每次5mg/kg,2~3次/d,注;阿托品0.05mg/kg,注,每15分钟1次,直至阿托品化后减量。重者加用上腺皮质激素,透析治疗,并给予生命支持。

(3)毒蛇咬伤中毒:伤肢制动,以减慢毒素扩;肢体伤的近端2~3cm处用或布条缚扎,每15~30分钟放松1~2min。伤扩创,用依地酸钙钠,双氧水,呋喃西林溶液,冷水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冲洗,反复吸毒液;无条件扩创可用焰烧灼伤,破坏毒素;皮下注射多价或特异性抗蛇毒清,服或注射蛇药;补液利尿,重者给予上腺皮质激素

(4)蜂、蝎及毒蜘蛛螫伤中毒:拔除伤内毒刺,以3%氨水或苏打水等碱性溶液洗。毒蝎,毒蜘蛛螫伤者应在缚扎伤端肢体,并扩创排毒(同毒蛇咬伤)。扩创后局部可注射3%依米丁1ml(稀释至4~9ml),或用蛇药外;输液利尿;重者给予上腺皮质激素,防治过敏休克水肿,生命功能支持。

6.农药、杀药、一氧化碳中毒

(1)一氧化碳中毒窗通中毒环境,吸氧,补充大量维生素c。伴昏迷抽搐者提示病情较重,应及早给予高压氧治疗,并控制惊厥,提供生命支持。醇0.5g/kg静注,2~4次/d,胞磷碱每次0.125~0.25g,静滴。

(2)有机磷:以2%碳酸氢钠溶液(ddt中毒忌用)或1∶5000高锰酸钾(马拉硫中毒忌用)洗硫酸镁导泻。皮肤接触者用清水或苏打水冲洗皮肤及五官,去除衣物。阿托品0.05~0.1mg/kg,静注,以后改0.05mg/kg,每10分钟1次,直至瞳孔大后改0.02~0.03mg/kg,每30分钟1次,志恢复后减为0.01~0.02mg/kg,每小时1次,以后据病情逐渐延长给药间隔,直至停用。解磷定15~30mg/kg,每4~12小时静滴1次,或氯解磷定(氯磷定)10~15mg/kg,注,2~3h后可重复1次,直至碱酯酶恢复正常。治疗中应注意控制惊厥并防治呼吸衰竭

(3)药(氟乙酸钠、氟化钠) :用0.2~0.5%氯化钠,每天乙酰胺0.1~0.3g/kg,分2~3次,疗程1周左右。控制惊厥

预后

中毒发生的年龄、种类、量、时间长短、救治是否及时和理等因素,影响病情进展与预后。多数轻、中度中毒小儿在得到及时和理救治后完全恢复。剧毒中毒可致猝死,只有少数住院的中毒患儿最后死亡。广州市儿童医院5年住院的中毒病死率为7.97%。并发环衰竭、呼吸衰竭、中枢神经衰竭的患儿病死率高,存活者可遗留不同程度的神经后遗症或其他脏器功能残障。

预防

1.看护好小儿,防止误食毒物和药物。

2.青少年可发生自伤性服毒,重视青少年的身健康问题。

3.加强宣传,普及植物、药物等相防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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