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分享到 QQ空间 微信 革七 目录 1革七 革七 别名:五十五号需象方 处方:独活、细辛、柴胡、金银花、丹参、益母草、牛膝、石斛、乌药、山楂、陈皮。 功能主治:产后痧痛。 临床应用:产后痧痛:蒋南轩内室,产后8日恶露去血过多,忽恶寒发热,胸中胀闷垂危,脉洪大无伦、放痧毒,刺指臂出紫黑毒血,30余针,用上药4剂,寒热胀闷俱除,调补而愈。 用法用量:五十五号需象方(《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一)。 摘录:方出《痧胀玉衡》卷中,名见《痧症全书》卷下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上一篇 隔臁膏 下一篇 革二